
標題更新如下


這樣的婚姻制度改良,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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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補充更新(感覺這個很重要,所以更新在最前面

我所提的構想是"現行婚姻的改良"..
也就是架構在現行婚姻制度之上..
但調整兩個主要部分..
一個是7年制,一個是特休(詳後面主文)
其相關的條文條款需配合訂定及修正.
其它的相關權利義務,當然比照現行制度
=====以下為原始主文========
看到茫茫眾生為了婚姻所苦,既期待又怕被相害

特別面壁靜思,發想更貼近人性的婚姻制度
來滿足越來越開明開放的世代
婚姻就像契約
既然有所謂的七年之癢

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很人性的
訂定婚姻有效期限就是7年
若沒有一方提出終止合約的要求即自動續約
相對地,任何一方有異議,清算後,婚姻終止.

(最麻煩的問題是小孩...我先不提,看看各位有啥想法

還有一點,婚姻也可以有特休

當然特休要事先申請(不要在被抓猴當下才寫假單

特休期間,另一半不得詢問了解對方做了甚麼

(這有沒有比通姦除罪化更有創意啊)
先點出主題就好,細節跟大家一起討論討論,嘴砲也行

這是一篇認真打下的文章
一開始我就很猶豫要發在哪個版
根據我一陣子的觀察(指打出的文章內容)
兩性版的相對感性,也比較有內涵
喇賽版的相對搞笑,卻因此開放有創意
這是我提出的主題,我會站在正方立場辯護.
我34歲,結婚3年,女兒2歲...(為了發這個主題,犧牲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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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補充
其實我算是一個不婚族(奉行相愛不需要結婚的那種)
但,還是結了,只能說生活上太多地方需要合法的證明

會有這種想法,也為了看到新聞上太多想離離不成的案例,何苦呢?
其實,不愛了,就乾脆的放手.(長期飯票&妳是我的資產..這些觀念很可怕

只是有些地方需要透過法律來協助,如資產的重新分配
也因為我認為愛情不是兒戲,7年體驗期後,才給你合法的檢視機會
不然妳看看現行的勞動契約(派遣),都搞一年一約的,多可惡啊

目前有回覆的版友裡,大多看衰7年後

真的是這樣嗎??...是我太樂觀嗎?

最後,為啥我要打出自己已婚的身分,
因為我相信,已婚(昏)&單身想法會有落差,
畢竟其中一個走過地獄,會更珍惜生命吧

如果願意的,給上您寶貴意見的同時,附上婚姻狀況&年齡更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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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來補充特休制度吧
以下的新聞是不是歷歷在目,歷史不斷重演(如有雷同,純屬剛發生~

一個公眾人物被拍到帶著非另一半,去不適當場所,做一些很瞎的事
證據還未明朗前,打死不認,好朋友又產生了一對
直到自己也不好意思掰下去,首先閉關個幾天
接著很雖小的另一半就得跟著出來澄清,道歉,原諒,大和解.palapala~
給觀眾一些新鮮感吧

記者:請問你(XXX)是不是和OOO去Motel做選民服務

XXX:林北今天特休啦

問XXX的老婆:黑啦,他今天休假,後兩天換我

以上只有一個perfect可以形容,有需求的大哥大姐怎麼沒給我個幾爸昏

但~凡事有利也有敝
1.另一半挾怨報復.你休一天幫一個老婆婆過馬路,她改天休假去幫棒球隊加油

2.就算另一半當下沒有爆發,7年後的續約,這也成為被檢視的重點

以上討論的是屬於Discovery的Scope

其實特休的運用沒有那麼狹隘邪惡啦

婚姻中,常聽到的是
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又是老婆的嘮叨,又是小孩的吵鬧.很煩~
這時候特休給他請下去,跑去泡個溫泉,喝個小酒,上01打嘴砲,開洪爺看新聞

換成女性,洗個頭,全身按摩,喝個下午茶,逛SOGO買名牌...
盡情享受,不需要有罪惡感,畢竟一年才幾天而已

透過愉快的休假&充分的休息...
重新再來面對婚姻(工作),很神奇地
噩夢又回來了

是甜蜜的感覺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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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更新
因個人01偶像被關進天牢,無心更新.(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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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更新
因第一次領到只有100K的年終,無心更新.(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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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更新
看來大家的婚姻幸福美滿

這樣的想法就留給自己當作夫妻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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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更新..(針對小孩的部分)
7年後若是要結束婚姻,如果必要,就如同現行制度打監護權官司吧
而我想平和收場的離婚,雙方都可以持續關心照顧小孩
以上,美國似乎就實施得比台灣社會進步成功(其中一個重點在於,父母不把小孩當成資產看待)
曾經在33F,提出的看法也補充上來
孩子的確不好處置,我個人不喜歡把兒女當成資產
我會用天性來看待親子關係
不管今天所謂監護權判決如何
想對子女付出或互動,都是可以隨時隨地的才對
而另外還沒提出的一個觀點是
我覺得小孩可以有一次自主決定跟隨誰的機會
例如1X歲時,他可以再次自行決定想跟父母哪一方一起生活
也或許此時都已經獨立了,跟誰都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