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南部人由於工作所以北上
在一次朋友介紹下而相識 也許是因為都到適婚年齡
交往10個月下 他向我求婚了
我們論起婚嫁 但……..
由於他始終希望能回南部定居 所以長久以來一直以租房子的型態過生活
結婚的前夕 我提議在北部買一間屬於我們的房子
我答應他 只要他能請調回南部工作
我願意和他一起回南部定居 並把房子賣掉或租人
但他卻只說沒多餘的錢 也說不想跟家裡拿
所以頭起款的部份我先向娘家借 房貸再由我們共同繳
(以我們兩個的薪水 每個月繳房貸根本不是問題)
他同意了 但………..
嘴裡卻念著家裡人擔心我們房貸壓力過重 以後不回家住…..
且開始詢問我 房子要買誰的名子? 房貸以後繳了房子歸誰?
因此我們起了口角…….
我的心為此難過不已 婚前講清楚我贊同
但我卻開始懷疑 他是不是能讓我依靠一輩子的人
我開始漸漸少了結婚的勇氣 也開始尋找結婚的理由
目前我們的共識是今年大概5~8月之間結婚,因為中間卡著他的升等考試。
原本,我們二個也有討論要在台北買房子,雖然我們不用靠家裡提供頭期款,因為我的手上就大概可動用現金一、二百萬,他也大概有一百萬的現金。
他只說,就算將來房子買我的名字也沒關係,因為現行的夫妻財產制,是婚前財產各自擁有,婚後的財產是共有的。
最後我們的結論是暫行不買房子,婚後我搬到台北居住,每天台北新竹通勤上下班。
其實我們也有能力買房子,而他是公務員的身分也可以有更好的優惠和比較高的貸款,我們還是決定不買。
買了房子之後,房子會把我們二個人壓在那裡,會有很大的生活重擔,而且沒有房子,將來有機會他請調回新竹之後,我們手上也有比較多的現金部位,要買房子很容易,但是被房子壓著,反而很有壓力。
而且我們也說好了,婚後由我來掌管財務,因為他知道我的消費習慣,一定會先規劃每個月要存多少錢,然後預計支出的金額。
我媽說,為什麼你不要考慮三十歲再結婚,但是~我只是笑笑的說,但是我已經認定是他了。雖然我們之間有吵吵鬧鬧,幾乎都是我發脾氣,而他的脾氣太好了,根本也不會理我,這樣子的我們也吵不起來~
我其實是個不理想的另一半,不會煮飯,也不想和公婆住,而我很喜歡自己的空間,但是這些他都能夠給我,也允許我以後去能夠有自己的生活,只是要記得把他也納入規劃裡,至於生不生孩子就看有沒有緣份,他沒有傳宗接代的壓力,他底下還有一個弟弟。能夠遇見包容你缺點的另一半,他會愛你的優點,也會包容你的缺點。我們想結婚,只是因為愛情~我是他第一個想一輩子照顧的人,雖然我覺得他還不太會照顧我,但是他會願意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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