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跟情形跟我前女友很像所有花費都要我出(一個月15000)不能過夜 一個月只能陪我出去玩一次不過我砍了過了半年 還是會想她啦現在也不想知道她的消息只覺得沒打來 就是好消息真的 自己先顧好 才能顧別人或許自己的妹很正但外頭還是有很多妹可以追有時還是要忍痛賠本殺出要不然會變成全額交割
kweas2005 wrote:小弟今年33歲跟女友(女友30歲)已經交往一年多了...(恕刪) 30歲....要是20歲的話這樣要求還有點道理30歲已經從籃球階段進步到小白球階段分吧....30歲的她相信會比你更恐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