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某種原因, post 這篇文章請廣大的 01 網友們協助提供意見.
問題很簡單, 是有關男女雙方的互動問題.
男, 已婚, 育有一子
女, 未婚, 有交往十年以上的男友
以上雙方曾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並因此認識, 雙方也認識對方的另一半, 偶有互動 (一起參加公司部門聚餐或出遊), 然後來因換工作的關係, 雙方已經不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但在換工作後, 雙方仍在下班後, 常常 (頻率約每週一次至每兩月一次) 到對方公寓 "樓下" 拿取團購物品或對方饋贈的小禮物 (女方偶爾會自掏腰包買一些小朋友的東西送給男方, 價格約台幣 100~1000), 而且相約時間點為令人匪夷所思的下班後晚上 (九點至十點).
想請教一下大家, 以上的互動, 雙方是否逾矩? 應該如何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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