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愛著一個人,
即使沒有承諾,
妳還是會愛下去吧?
那如果妳已經不愛一個人,
即使妳曾經承諾過,
妳能繼續因為承諾而承諾嘛?
希望和對方是因為相愛而變成男女朋友,
是因為相愛而愛護對方,
是因為相愛所以沒有空間容納第三者,
而非「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所以你要愛護我、所以你要愛我、所以你不能出軌」。
「我愛妳」太像花言巧語,
早失去承諾效力,
有些男人改由「我想娶妳」取代之,
稍有理智的女人都會斷然拒絕,
然後男人就可以大演「是妳不要,不是我不肯喔」的爛戲碼。
女人見著他絲毫沒改變的自私,
大大拍胸慶幸自己精明、自己理智、自己沒被騙
但事實上,不,妳只是自我感覺良好,
因為,妳還是被騙了。
他騙到了妳當下的感動。
即使,只有那短短的幾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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