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起出去玩過、一起吃過飯、看過電影~
但我們也真的就像朋友一般~
因為我覺的他一點喜歡我的感覺也沒有吧!!
五月底~我約他一起上台北看演唱會
起初他怕花錢~所以我幫她付了所有的費用
當晚我們住在台北的飯店

還睡同一張床
可是我們卻什麼事也沒發生.....
不過這趟兩天的台北之旅卻花了我一萬八....
回家後,我發現我很喜歡和他出去的感覺
所以開始展開了追求~
結果不到一個月~
她被別的男生追走了.......

所以我想我付出的,可能都讓他覺的我只能當一個好"偶八"吧!!
我想我還要繼續下去嗎?
還是另尋新天地呢?
"偶八"也是韓文哥哥的意思啦!!

為保護當事人~請原諒不公開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