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有點冗長,若沒有耐心請勿閱讀
這故事的主角是我朋友(女性)
女主角: 簡稱A 男主角: 簡稱B
前兩個月因為我在台北工作,A突然打電話聯絡我說要來台北走走……
見面的時候,先噓寒問暖一番後,才得知她最近新交了一位德國籍男朋友(因為我們之前大學是主修德文)!
這位男朋友也是他在網路上認識,後來很談得來之後A&B約出去見面了!
兩個人也相談甚歡,約會沒有幾次之後就到motel了……
之後,兩人也表明互相認為是對方的男女朋友!相處上也都很融洽。
B常會到A的住處……(魚水交歡),但是從不過夜!
A也漸漸起了疑心,甚至是說A想到B的住處,B也會找些理由來搪塞A。
慢慢的相處過後,A才得知B原來在台灣是一位小小的網頁設計師,但是因為之前的小公司倒了,所以B也在失業狀態!因為B單身加上也沒有工作證,是必要被遣送回德國!
在A的漸漸詢問之下,並鼓勵B先去找一份工作起碼可以先留在台灣。不過,B卻說他只想要做自己喜歡的工作……。B也說他也嘗試去投了很多履歷表,不過卻沒有得到任何的音訊!這段B失業的時間,大多出去的花費都由A支出。到最後A也有點受不了B對於自己工作不積極的狀態,A就跟B說請他起碼可以先去找個英文老師當餵飽自己的工作。B也百般託推拖……
直到B的ARC(外國人居留證快到期了),B才向A說明他必須再回去德國一趟,之後在先申請觀光簽證!並且向A說明,其實他已經有女朋友了!並且那位女生還是我們以前學校教德文的中籍老師!A聽了也頓然崩潰……經過一個禮拜之後,A決定向B提出分手。B卻在半夜衝到A的家裡,並且向A下跪,哭著跟A說他跟那女生在一起但卻一點也不愛她……只是為了填補心中的空白和寂寞。並且跟A保證說他這次從德國回來以後,要先跟那女生結婚一個月後再離婚,獲得在台灣的居留權!這樣就可以永遠跟A在一起,並且一直留在台灣!A聽了B的話之後,A雖然抱持著懷疑的狀態,不過A還是借一些錢讓B買機票回德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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