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申請保護令及改定監護權當中
妹妹的前夫有監護權但實際扶養孩子的是我妹妹
最近她前夫威脅要將小孩用失蹤之後我們有申請保護令
再申請的當中,我妹的前夫就依他是監護人的身分強制把孩子帶走
目前在開庭當中,也有申請將孩子的監護權暫時歸屬給我妹妹
但下星期還要再開庭一次,這是第三是要開庭了,我們也有提出孩子在那裡照顧不當的行為,看到孩子去到那裡之後情況每況愈下,真的很可憐,
想請問大家保護令通常都會開幾庭呢
監護權暫時歸屬會核准嗎
ps: 她前夫有當庭認罪他有威脅
@在麻煩個位好心網友們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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