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女王的新文章覺得這篇說的很有道理有碰過一些男生總是喝醉不然就是臨時約才打給女生是因為喝醉所以比較敢說出自己想法嗎還是喝醉後說完的話和作過的事情可以不用負責嗎如果真的喜歡對方應該會是在清醒時說愛對方那喝醉才打給對方或者是半夜才打給對方總覺得只是玩物只是一小部分男生這樣我相信還是有好男人的=====================================http://www.wretch.cc/blog/illyqueen/12898641這是女王文章網址黑
我很久以前也是常常11點打電話,因為長途電話很貴,每天都還打1、2個小時。當然這點錢對某些經濟富裕的人來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錢。但是對大多數的學生以及上班族來說,卻是很大的負擔。某人在部落格裡講的話,隨便聽聽就好,不用太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