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朋友(女)在一家股票上櫃公司上班3年,去年和老闆兒子戀愛了,但一路上坎坷!
男方家人是保守型家庭,認為女方沒有門當戶對,是為了錢,是有目的的;
所以男方母親(不管公司事務,但垂簾聽政)多次到公司開罵數落,而男方姐姐也多次打到電話到公司數落我朋友~
現在我朋友受不了了,已確定辭職不幹了!
先前她男友想先上車後補票以成婚事,家人反對都沒用,但怕他媽認為是我朋友有計畫懷孕嫁進來,所以算了!
雖她們很相愛,但還是協議分手!!
問題來了:她男友認為因為家人關係造成她離職,有所虧欠,想在她離職後尚未找到工作前,私底下每月一樣還是給她
薪水35,000元(她男友不是老闆,受雇於他老爸),不是包養,只是虧欠!但她不想拿,怕男方誤會她就是為錢~~
我建議她反正也分手了,不拿白不拿,不要跟錢過不去!
請01鄉民給個意見吧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