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下午已去銀行拿到清償證明 並馬上去監理所過戶
1/14當日早上坐火車南下台中 叫計程車帶我去預定地點尋車 果不其然 被我發現
馬上前往當地轄區分駐所 向值班警員說明來意 警員便開警車帶我前去
一到現場 先省掉一些細節
警:車主現在要求你把原廠晶片鑰匙歸還 你是否願意?
他:我不還 要就告我侵占
警察詢問我是否有意提告 我從一開始到最後做筆錄時 都告知 我不想把場面弄得太難看 也不想提告
但因對方堅持不肯把車輛歸還 所以警察要求他把車內物品清理 並把鑰匙交出 隨即把車鑰匙交給我
一起去警局作筆錄 並在我做完筆錄之後
他既然對警方說出也要對我提出侵佔和對我母親提出背信告訴
警察說:現在車主是誰
牠:....
我:是我
牠說: 可是我跟他母親有婚姻關係 這是共有財產 這台車是我使用 為什麼他有權利拿走
警察:車子過戶之前是誰的名字??
他:............
我:是我母親
警察:那是什麼時候購買??
他:........
我:婚前購買 且有繳款記錄
他:我也有繳啊 為什麼我沒權利
警察:對方母親有跟你約定 你繳納貸款就把車給你嗎???有契約嗎???
警察做事是看行照 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至於你說的你有繳納 那到時請你去法院說明
他:沒關係 反正還有一棟房子 走的瞧.....
結果我筆錄做完 準備在簽一份車輛歸還書時 對方緊張了
牠:我車子不想環他唷 不是要扣押車子 等法院執行做出判決嗎??
警察:事情不是你說的算 當初對方並沒有要告你 是你堅持要對方告你
何況車主在場 本來就會做出歸還的動作
我在旁邊看到他臉都綠了 他算盤打錯了
他以為他不還我 是兩敗俱傷 誰都拿不到車 這叫偷雞不著蝕把米吧
他瞬間軟掉(我想)後來他被帶去偵訊 我就離開了
他去年4月至今 有繳納多期貸款 他有何權利??? 當時是他自行開走 後來母親無力繳納貸款
母親對他說 你把車開走 都不回來 好歹你也繳貸款吧 所以對方中間有繳納
現在 對方咬著跟母親有婚姻關係
和幾乎都是它使用(廢話= = 你都開走不回來)
和他離開期間有繳納貸款
所以想請教各位 侵占是否成立?? 刑責?? 他繳納貸款 跟過戶給我是否有衝突?
再次強調 車子是2006/12/25購買 母親跟牠是2007/2/17結婚 購車當時有告知是買給我
但是車子放在母親家地下室車位(因外公中風 須時常回去探望)
至於房子 婚後購買 我母親能夠舉證頭期款和貸款都是母親繳納 對方無繳納也沒有證明
法院會如何判決?350萬的房子 頭旗50萬 貸款300萬 繳了一年都還只是繳利息
到時會怎樣分??
先謝謝大家了
2010/01/06 更新
母親已決定把車輛過戶給小弟 我也把剩餘貸款繳清 只差車輛強制險過戶去監理站登記即可完成
問題現在出在於 對方已將車輛開出約8個月 這段期間也未回家
也表明車輛要給牠 牠才要離婚 還自行擬一份離婚協議書 逼母親簽名
雖然知道對方居住地和電話 可是母親怕如果跟對方表明 對方會見笑轉生氣 轉而破壞車輛
所以特地上此版求救 希望大家能給點意見 該如何把車輛從牠手中討回來
我自己所想到的有以下:
一.直接去它的地址 在牠面前做討車的動作
二.直接去報案 做出侵佔告訴的動作
三.騙他回來(母親的意見 跟他說要離婚 (但是對方很賤 車子應該不會開回 會坐車回來)
如果照方法一 做討車動作 那對方不給呢?? 要當場檢查車輛嗎??可要求警方陪同嗎?
如果照方法二 有問過警察 警察說就算我做出侵佔告訴 對方歸還車輛 到時也會不起訴
(其實我也蠻想用侵佔告訴壓牠 逼牠跟母親離婚)

(對方可是法院常客 30多條前科 幾乎都可以用易科罰金解決)
如果照方法三 就是怕說牠故意不將車輛開回 牠跟母親說過
要離婚可以 當天先載母親先辦過戶 在簽離婚協議書
我納悶的是 難道牠不知道車輛是母親婚前購買 他根本無權利爭取嗎?牠不知道母親會過戶嗎???
牠真算準母親會被牠吃死死 所以絲毫不怕?
(97年家暴時 牠一樣把車擅自開出 是我在家陪母親 被我逮到牠剛好返家 馬上報案
警察人員調閱資料當場說的 也當場叫牠交出鑰匙)
請大家幫忙一下 正經或玩笑意見都可 先在此謝謝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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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此徵求更多意見 先在此謝謝大家
母親的第二春 再婚友社認識 婚前沒有任何異狀 也借給他近200萬去大陸創業
結果還不出來 事後卻變成母親持股(沒有股份書= =)
結婚後...一切都變了
後來口口聲聲要我媽給他時間 可是卻一直要母親去拿保單借錢
要母親去跟親朋好友借 要母親持信用卡去預借現金
母親都不答應 他就變了 變成暴力相向的人 每次我都跑去調解
那時候才知道它是一支禽獸(最後會說明) 信用破產
沒有一間銀行可以開戶 沒有一家手機業者讓他辦理
都是母親辦手機給他 我才知道...母親開始掉到地獄了
但每次吵架母親都說要原諒他
他要錢要不到之後 常常開著母親的車就外出不歸
去年10月終於母親忍無可忍之後 念了幾句 對方就說要離婚 母親當然說好
可是對方卻要求要離婚可以 車子必須過戶給他 當天母親要我過去 我也是一直勸
但是對方就是不肯交出車鑰匙 說他有權利要 連外公中風 想要用車 他也不為所動
說不要騙了(外公中風6年多 他又不是沒去看過= =)後來就一直僵持 直到我離開之後 半夜他想要再度出去
母親想阻止他拿車鑰匙再度外出 卻被抱以拳打腳踢 並恐嚇不得報警 也要我媽不要找我幫忙 不然就一起陪葬
母親後來昏睡過去 昏睡到下午之後 母親致電給我 我馬上帶她去省立醫院驗傷 腦震盪 鼻骨骨折 手腳挫傷 當天也去
警局提出家暴 並同時申請保護令
我也一直陪著母親保護他 也很後悔當時不要離開母親就不會被打 直到2天後 我在晚上陪伴母親的同時 對方又再度回
來(他有車子鑰匙 家中鑰匙)
一回來就大剌剌坐下 對我說要我跟它喬 我說你去跟法官喬 我問他為何要打我媽 他說因為我媽念他 念到他受不了
還說我媽就是欠教訓 欠管教
要用打的才會聽話 我便馬上報警 警察來之後 詢問車子購買日期是否為婚前 以無線電得知確實在婚前購買時 便要對
方交出鑰匙 並要他收拾隨身衣物離開家中
等待家事法庭開庭 但是因為他和母親有婚姻關係 所以警察無法要他交出家中鑰匙 母親和對方也在警察面前 相約隔
日早上10點在派出所協商 對方當時也同意隔日簽字
隔日我陪同母親去到警局 對方卻已無第三者在場 不要協商 說完就說要回去拿它的私人物品 並說他有一半權力 不要
逼他露出醜惡的一面 還說不要對他做出莫須有的指控 死不認帳 在警局談話過程我有錄音
還說車子他要 母親問說憑什麼??他說他有出錢出力
我反問你出什麼 他說加油打蠟........................
母親有3棟房子 A房已繳清貸款目前租人中(婚前購買)
B房是母親現住(婚後購買)去年4月購買 貸款約300萬 由A房的租金繳款
車子(婚前購買)貸款剩7期
很多時候母親無法週轉 都是我代為支付
現在他卻佔著跟我媽有婚姻關係 認定B房是婚後購買 是他認為的共有財產 他要分
可是卻在一個月後母親卻隱瞞我 在出庭的時候跟對方和解 法官也告誡他不得再犯
(而我則是氣得半死 明知有危險還要跟他生活)
今年卻開始衍生出一些問題:
他照樣出國作發財夢 3月份出國回來後 母親說他走火入魔
用母親的身份資料去開設公司行號 申請進出口貿易
還要母親去開戶(有說要從大陸進一只貨櫃 但內容物不明)
在母親知情之後 跟對方說要他轉移負責人 對方卻置之不理
一附你奈我何的態度在拖延 最後母親跟他說要把公司解散
對方卻開始恐嚇母親 你敢用試試看 不要逼他到絕路之類的話語
最後母親請代書把公司撤銷
還說母親的生活水平和素質配他不起 他不想回家 還說房子他不要 他只要車子
母親請教過很多律師 都建議脫產
車子現在都不開回來 人渣也已2個月不回來了
我建議母親讓我把剩餘車貸繳清過戶於我 母親卻擔心到時過戶給我
我去牽車會跟人渣起衝突(之前家暴時 人渣就在我走時才敢施暴)
卻在我面前不敢吭聲 也在警察前說打母親只出兩成力 有那麼嚴重嗎?
從一開始我就不看好母親的第二春 但我看到母親堅持 也都不介入
不過從人渣對我母親施暴的那一天起(好幾次了) 我就開始介入
但是母親最後卻在法院跟人渣和解 這次 母親堅持跟人渣離婚
而人渣卻很聰明 知道不能再施暴了 但卻在拖延 都不回家
車子是母親的 母親怕過戶給我 怕人渣報復 母親也堅持不讓我跟他見面
說真的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去年母親就發現對方再大陸有二奶了 還打到台灣來找人勒
可是對方卻死不認帳 還說每個人都有生理需要 還說是母親自己去找男人才會得病 不然他怎麼沒事 之類的話語
還讓母親有婦科疾病去看診 不過這都是去年的事情了(已過半年了)
買最夯的錄影筆給媽媽使用 第2天就掉了..........
目前為止離開2個月 中間有回來拿東西 言語恐嚇只要讓他不爽就要對母親生不如死
母親再婚後一一得知 他有前科 在去年被家暴後 更在警察調閱資料中發現有30多條前科
期間有盜用弟弟身分證辦護照逃往大陸 在弟弟要出國發現之後 人渣不知東窗事發回國被抓
妹妹因感情問題被潑酸 雙眼失明 保險金80多萬被人渣拿走
2個弟弟幫人渣買房作保 最後都背上債務(到現在還在還)
妨害風化 妨害自由 妨害家庭 傷害 委造文書 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詐欺......等等等等等等
我只想要母親離開他 可是人渣現在知道他不能在施暴 就只有擺爛 一拖過一天
我真的快瘋了 每天提心吊膽

其實我也知道再網路上問不一定會有效果
可是我和母親該跑的諮詢都跑過
不是建議脫產就是遊說案子給她們做
有說財產人渣都有權力分 又說人渣不可能拿的到
不管是問安心也好 想得到安慰也罷
就算脫產成功 要怎樣才能讓母親可以離婚
希望有真正的答案 財產權利??和處理方式
先在此 十萬分的感謝大家的熱心
所有熱心的意見和建議會給母親看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