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之後~我收到法院通知書
他告我造成他身心疲憊受創之類的原因
要求~判決離婚
收集的證據是~我趕他出去
吵架時的錄音
我傳去的簡訊(簡訊內容多為我想死~想自殺之類)
我不甘心他這樣污告我
誰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做?
以前的發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931148
cayenneturbo wrote:
我覺得其實離婚未必不好...(恕刪)
+1 其實..我覺得樓主只是因為""不甘心""

很多女人因為這三個字,而賠上自己的幸福!!
多跟朋友聊聊,多出去走走~

不然~只會陷在無解的牛角尖理
樓主該不會是那種沒啥朋友的吧!?

1、簡訊對你不利:法官會當庭問你,簡訊是不是你發的,通常當事人會回答(是的,是氣話)(不是。)
你回答是氣話沒用、間接承認你說過、你回答不是也沒用,通聯記錄可以明確證明是你發的,更加深法官你說謊的印象。
2、簡訊不足以證明離婚:對造會請證人來說你的不是(通常多如牛毛),當然你氣到你也會反擊說對方不是,結果通通中了法官的下懷(各大50大板、雙方都有過失判准兩造離婚)
3、過程犯的錯誤就是猛說對方錯誤(結果法官反而認為乾脆你來提離婚還比較OK!)
4、中間的拿捏與訴訟技巧,是律師賺錢的法寶與你遇到法官的運氣....
5、還有,你說的氣話...要不要現在就修改一下,很多網路發洩的話被對造知道還被列出來當證據(我們離婚吧...之類的氣話)(MSN故意激對方生氣節錄的話等都是法庭上的常客)
6、現在你認為你是被害人,法庭中,通常大家都覺得自己是被害人,從對方口中才知道自己是那麼可惡的人,所以你找律師或義務律師時,對你不利的事情拜託要告訴律師,不要總是等對方講出來律師才知道你幹什麼事(難辯論)
7、錄音對你不利
8、你說對方沒履行同居義務,可以著墨(但如果對方有正當理由,是可以拒絕的)
草草看過...的心得
.......................
樓上的說離婚難....以小弟的經驗,十件有八件成功...去司法院統計一下看離婚成功率高不高(高到嚇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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