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光是對方盡量克制不用人身攻擊字眼回應,境界與修養已經不知高上多少。你不知道在螢幕背後的是誰,這種措辭只會顯得無知。真正的幸福感不靠詆毀他人而得,也不因他人詆毀而失。匿名網路污衊不容易構成法律上的侵害,重點只是凸顯輕浮與幼稚。理直也可以氣和,不見得總要氣勢凌人。那些什麼狗啊吠的字眼,是不是能斟酌再三呢?
lovebabyy wrote:我覺得光是對方盡量...(恕刪) 承蒙看得起,感謝有幾句話在此送給有緣的樓友:勿以管窺天,勿以錐指地;太山安可丈尺,江海豈可斗斛;夜郎自大,貽笑大方;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