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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異性生活與詭異愛情 {4/3 更新~ 男人有許多說不出來的痛 }

elight701211 wrote:
我腦中的想法:1.在告下去前女友要告他把錢拿回來 2.我要告那個表弟恐嚇跟一些用我隱密的東西威脅我的事
3.再加上本來這一條;看起來表弟會很忙,但是告他的意義是要在哪裡,時間拉長來看,
到底是要用緩和的方式幫她把錢拿回來就好,還是繼續拖拖拉拉,

前女友的媽媽打電話來了:其實聽了很讓人難過,他打來聲音就很沙啞,完全不像以前那麼洪亮
,他媽媽已經知道這件事情,就哭著說她女兒怎麼那麼大還不懂事,
一直打來說是他沒把女兒教好,但是看可不可以幫幫他,他不知道她女兒怎麼那麼笨.
如果能力上可以就幫巴,不然其實她也無能為力.只能會叫他潔身自愛.就請你幫個忙,
就當阿姨拜託你了~........

小律師知道後,竟然難過得哭了,你就不要這麼小心眼嗎,哇靠!甚麼情形,我自己很像是受害者,怎麼忽然間,搞得我好像被告= =!!
(無言到不行!) ORZ....

以女人的角度,很容易心軟,但當一個男人讓很多人哭的時候,心會整個都塌了,前女友也哭,前女友媽媽也哭,
小律師也哭,沒雞雞的小表弟也哭,......那我是不是也要順應局勢,也哭一下好了== !

= =a....
意義在哪裡?很簡單!
今天妳對我不仁.我就對妳不義!<<<主要目的在於教訓女方.而很還要狠狠讓她痛一次= ="
對於表弟.能讓他死還需要讓他活嗎?當然!和解金能一次拿現金出來就又另議了
(和解金部份包含前女友的錢.夠賤吧)
不建議用緩和手段=.="

另外.你自己想想這一對xxxxxx在之前是啥嘴臉.你若能放過他們?你大概是愛心過頭了= ="
至少我的做法會直接讓他們死的很難看!





我到是覺得不用心軟

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畢竟這是當初他們自己的決定

不需要刻意放過或者是刻意加強

那個表弟當初放話以及作出那些事情的時候怎不去想事情的背後嚴重性

又不是小孩子了

另外版主前女友的部分

遇到這種情況他除了哭也沒輒

但是也不用對他心軟,因為這也是他當初的選擇

至於版主提到版主前女友沒錢請律師的部分,倒是不用擔心,現在都有法律扶助基金會

可以免費諮詢,更甚之可請到免費律師替你打官司

以上~~

鄉野 wrote:
事已至此,也沒必要再潑汽油在前女友身上了,
幫她一把,也有助於女律師對你的評價,
你不是對她也有興趣??
得饒人數且饒人,回憶往後不會有,
難道也非得將以前的全數毀滅殆盡???

一件事情對人所造成的傷害,其程度事無法預估的,
倘若,女方屆時做出了傻事,
倘若,表弟狗急跳牆逼極了做出了蠢事,
最後你贏了,又如何??謹之...慎之...

越陷越深,終究兩敗俱傷,言盡於此....


沒有必要原諒前女友,基本上這個官司應該不致於有太嚴重的刑期,但對被告最嚴重的傷害是「前科」,有前科的人,基本上有點規模的公司都不錄用的

但為何要堅持讓他們有前科呢?因為他們本身就已經人格破產了,讓他們有前科,只是正常的程序,警惕別人接觸他們的時候要避開

為何不原諒?如果別人不在乎那前科,別人可以原諒阿....但樓主一定要「避免無辜的人受到傷害」,所以前科的烙印一定要給他大力印下去

最後,既然上演三國,能讓他們兩敗俱傷就真的太好了

elight701211 wrote:
這時下賤的我說:那你會陪我一起走過嗎?
小律師:上班會,下班後不會,因為不加班都不錯了,你天天來還來煩我,我好累~誰想理你.

幾時要再一起
哀 樓主PO那麼多內容
不就是人生嗎?
既然發生這樣的事
許多也是您自己選擇的
也算看清一個女人拉
但還是建議人還是單純點好
搞得太複雜 你也累吧?
至於訴訟問題就看你怎麼解決拉

不然得饒人處且饒人 大家日後相見
不至於看到 仇人
我要是版大我連前女友也不會放過
她在傷害人的時候怎麼沒考慮到你的感受
會被表弟敲一筆八成也是表弟跟她說錢借他可以翻盤
也就是要弄死你
既然這樣~何須留情?
而你也知道這場官司的刑責不會太嚴重
何不讓他們得個教訓
她媽打來的應該也是前女友去說情的

至於小律師的部份屛除你對她的私人感情外
其實他也沒資格引導你怎麼做的
既然她決定要走律師這職業
爾後所遇到的難題肯定比版大的更多更難
這點小事就哭的話
就只是證明她只是會讀書考試的法律系學生罷了

最近看板大的文章越來越無力了
因為你似乎想兩邊都討好
律師妹我看是沒這麼容易
至於前女友~你看著辦吧
今天這個場面
引用樓上大大說的
『今天你不弄死他,小心以後他會弄死你』
+1
elight701211 wrote:
那我是不是也要順應局勢,也哭一下好了== !...(恕刪)

哭完繼續告
醬子才能繼續盧小律師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有些時候要懂得拿捏

正所謂 做人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其實前女友再怎樣不是 她也是為了自己愛的男人

說真的都已經搞到這樣了 有時候展現一下男人的器度

孰能無過?

致於表弟那種沒路用的咖小 就算你不告

哪天在路上隨便得罪到大哥級的人物

我看他整容跑路都不過分

至於小律師 我看樓主還是當當朋友就好了

至少在我身邊就看過因為官司而跟律師一起的 下場其實也沒多好
(公司附近都是律師事務所)

其實你10/27所po的最後那兩段,就和現在的社會新聞殺人案件差不多..

受害者沒機會反駁,反倒是加害者事後哭哭啼啼的在認錯....

久而久之, 加害者似乎也就不是那麼罪大惡極....

因為"看似"加害者知道錯了, 所以這時就會出現"得饒人處且饒人",

.............

關於<艋舺>片中一詞~

意義系殺小 我只知道義氣~

個人認為還滿適用於樓主的故事

當初對樓主都沒有甚麼義氣了~還要講甚麼意義~

最後回歸樓上的~今天你不弄死他~明天他就弄死你~

現在哀兵策略~等到時機成熟~就是他反擊的時刻了~
KUSO~咩咩小羊...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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