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白虎哥 wrote:有次有個離過婚的男人他跑來追我妹 他就非常的吝嗇花費從不超過1000而另一個男生 對我妹就很大方我妹要手機 他直接花3萬買一支我就跟我妹說 第二個雖然資產不多 但他肯花錢在你身上第一個人也不錯可惜可能被傷過 如果賺一堆又不肯讓你花 有何意義呢? 婚前...怎樣都行...婚後不給...才是大問題...婚前不給...不表示婚後不給...婚前有給...也不表示婚後還會給...男人啊...到手了...也就是那麼個回事兒...
裝窮 --> 應該有一少私房錢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這就是我要說的重點:建立在感情基礎上!反正我是包租公,有房租收入,此時我可以不領老婆給的零用錢可是我還是把房租上繳,每個禮拜開開玩笑裝裝窮,跟老婆領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