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
叫妳朋友去當面解釋這...(恕刪)
你的言論才好好笑咧 , 什麼叫不分輕重 ?
現在是女方不要那個自私鬼了, 用mail已經算很對的起他了


jog11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當事人,也就是我朋友所說的女方
要買新房全是我前男友的主意,並非我的主意,當初討論到房子的事,前男友絕口不提說要跟公婆住
我也以為公婆自己有房子,所以不會一起住,前男友常三不五時的拿房仲傳單及網站給我看,並問我能出多少,
我也表明了一人一半沒問題,只要房子放二個人名下就好,誰知決定沒多久後男方就提出要跟公婆住的要求,
若我知道要跟公婆住的話我就不會提出要出一半房貸了,我出一半房貸卻要跟不熟的公婆一起住,
為何男人不出一半的房貸讓我爸媽一起住?說什麼要孝順,那為何男生不用孝順女生的爸媽
難不成只有男人的父母是人女人的父母不是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