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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尼斯 wrote:
叫妳朋友去當面解釋這...(恕刪)


你的言論才好好笑咧 , 什麼叫不分輕重 ?

現在是女方不要那個自私鬼了, 用mail已經算很對的起他了


jog11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當事人,也就是我朋友所說的女方
要買新房全是我前男友的主意,並非我的主意,當初討論到房子的事,前男友絕口不提說要跟公婆住
我也以為公婆自己有房子,所以不會一起住,前男友常三不五時的拿房仲傳單及網站給我看,並問我能出多少,
我也表明了一人一半沒問題,只要房子放二個人名下就好,誰知決定沒多久後男方就提出要跟公婆住的要求,
若我知道要跟公婆住的話我就不會提出要出一半房貸了,我出一半房貸卻要跟不熟的公婆一起住,
為何男人不出一半的房貸讓我爸媽一起住?說什麼要孝順,那為何男生不用孝順女生的爸媽
難不成只有男人的父母是人女人的父母不是嗎?
...(恕刪)

妳是女方最好,這事全是妳自導自演,論文筆妳不差,論社會經歷就差的遠,
打算結婚卻拿錢的事論對錯,來爭平等,談孝順,未免太過於冠冕堂皇了,
妳要自以為這樣才是平等,那我告訴妳一句不中聽的,這個社會永遠是男人的社會,
女人要爭平等,聰明的知道在那爭平等.



尼斯 wrote:

叫妳朋友去當面解釋...(恕刪)


要解釋什麼??????

分手的原因嗎??

還是解釋自己不是公主??

為什麼不能用e-mail分手?

那簡訊可以嗎?

還是用msn?

為什麼一定要當面說分手?
老實說,剛剛看了一下後續的發展,本王也是覺得分手好了,這男的真的太自私,本王雖然是真男人.正暴君,但還不至於會這樣對待女方耶,以後嫁本王的女孩子(如果本王沒出家的話),你們愛回娘家幾次就回去幾次,把父母接過來住也沒關係,本王買給妳們住啦,這樣才叫霸氣嘛,跟女流之輩吵那種住哪裡的小事怎麼成大器,哇哈哈...

jog11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當事人,也就是我朋友所說的女方
...(恕刪)

good job!!
我是覺得 如果男方婚前都不尊重了...
那婚後 真的會尊重嗎???
況且一個禮拜一次 如果家住隔壁縣市
那其實也是很OK的阿~

所以還是砍掉重練吧....
也恭喜樓主的朋友想開了
男友要的是女傭,不是老婆啦!
公婆關係不好又同住,真的會影響很多。

分手先
等夫家來談判再說
如果已經要分手了~
最忌藕斷絲連~
不要捨不得...真的...
現在丟不下~
以後要放棄的會更多~
請再找一個懂得珍惜妳的人吧~

jog11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當事人...(恕刪)


恭喜妳~~~讚!!!

jog11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當事人...(恕刪)


妳的好友 真的是好友

沒有把妳推入火坑 真是贊

還好你懸崖勒馬 即時停止這一切

不然等到婚後 再來後悔真的都來不及了~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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