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關心娘家比去關心夫家父母還多標準在那?...(恕刪) 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父母生養你長這麼大, 公婆是你的family in law, 哪種恩情大?批評別人之前, 請您先大聲的說, 你愛你的丈人丈母娘跟愛你的父母一樣多!!!絕對沒有半點偏心!!
尼斯 wrote:槓上了,樓主你插手多深? 這男人口口聲聲喊著(經濟上)男女要公平結果拿「妳是嫁我家」的上對下態度來處處箝制女方的未來生活。你管樓主插手多深?至少他沒推她入火坑就是做功德吧。(到底是什麼樣的"好婆家"會開口就是要女方拿畢生積蓄出來買房未來薪水還得養男方全家啊...)如果大小聘這麼好打發只要八萬十萬女方也不是給不起,那不然叫他入贅也不要在那邊五四三啊?
lilley777 wrote: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父母生養你長這麼大, 公婆是你的family in law, 哪種恩情大?批評別人之前, 請您先大聲的說, 你愛你的丈人丈母娘跟愛你的父母一樣多!!!絕對沒有半點偏心!!...(恕刪) 你看懂了嗎?什麼天經地義的事,全各有偏心.
妳朋友沒有公主病啊。男方想接父母共住,那房貸全出應該的;兩人共築小窩,則一人一半。看一堆只感覺男方很自私,把傳統掛在嘴上,無限上綱,叫他直接請外勞不是比較快。另外,不買房,花個一百萬把父母家重新裝潢,不是也可以嗎?反正都是要跟父母同住。不過,藉這問題已經把男方很多想法都套出來了,確定還要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