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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朋友(當初以為算女友)(xd,如今她要告我,沒錯你沒看錯,做賊的喊抓賊),錢都給她後她說無法接受我...如今尋求法律協助建議!(20090626 PM10:55)

h122763871 wrote:
這家店到底在哪裡請各...(恕刪)


沒證據很難告贏
雖然錢是八成拿不回來,於事可能無補,
但上法庭提告至少可以讓他們不要過的太安穩(起碼店開不成)

都說學佛了,應該知道有的事早點放下比較好

去執著她是存心騙人還是有什麼苦衷都沒什麼意義了(她就算生病跟你非親非故 騙你的錢作醫藥費也太牽強)


從負開始的確很辛苦,
但至少還年輕,身體健康

只能管自己識人不清 當付學費上了人生的一堂課

加油吧
☆我愛01☆
店在永和~已經歇業了~
聽說已經去南部了!!
caramel wrote:
沒證據很難告贏雖然錢...(恕刪)


有沒有證據要檢查官認定,輸贏很難說,這個網址我也給她了,她要不要,有沒有上來辨解我都無所謂,我是明人不做暗事,機會給她數百次了,是她造成與選擇的

我39歲不年輕了,
要找個便利商店或網咖也都嫌年紀大,
保全有的嫌只當過國民兵,有的嫌有債務問題,有的嫌我有糖尿病(兩三年前驗出的)不特別檢查平常又看不出,沒感覺啥不同!

這樣不夠慘嘛?
clark.995 wrote:
有沒有證據要檢查官認...(恕刪)

或是你面試的方式不要刻意說你債務累累? 只要說要養家活口之類就好
看到這

我還是覺得男女之間不要談錢阿

本身沒錢 還去借信貸給女人?

真的很慘
20090626 PM10:55更新中歡迎至1F參觀
39歲, 文中卻透露出的有如19歲的處事,

講難聽一點, 我不覺得你拿得起放得下, 你說你不是想"再續前緣",

那當然, 你根本沒機會了, 可是我看來看去,

今天女方只要跟你說聲對不起, 你大概就可以原諒他了!

我看你只是要為自己的愚蠢找台階下吧!



這跟學佛不學佛, 報仇不報仇已經無關, 再愚蠢下去佛都要生氣,

錢能拿得回來當然好, 不過沒憑沒據, 我看你還是硬起來,

把昨天都忘記, 不要再那邊講你沒辦法要餓死了, 去當個發傳單的每天一樣可以吃個便當,

39歲後從新投胎做個男人, 將來人硬了姻緣自然會來,


忘不掉的話, 反正你說你爛命一條, 同歸於盡是有點可惜(因為我覺得你還有救),
不過也好啦, 幫社會除掉一些人渣!
針對6/26更新內容


建議直接走訴訟 用公示送達 置於異議部份 想必走入訴訟了 不知道是否您已經撤銷(您說沒錢繳裁判費)

反正看看是否可以一造辯論 刑事部份他們都沒到庭 就只能繼續追 之後等通緝吧~

只要活著 什麼都好說 只要肯做 一定有工作可以做

不會沒飯吃的

可能我比較小氣吧 要我拿一筆錢給女生

我做不到 更何況信貸?

這種要借錢的 我問都不問 砍掉重練啊

古人說的好 門當戶對阿

不是叫大家去找有錢人交往

而是去找家境差不多的 價值觀也不會不一樣到那去
別在往死胡同裡鑽吧
放開心胸
好好規畫自己比較好

錢一定要想辦法拿回來
用法律來逞罰
也要了解自己有多傻了
不然只會越搞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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