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芸 wrote:
在一起後不小心有了小(恕刪)
三萬是他媽幫他存下錢
二萬五是你家用要花掉
看來他奸的很

淡紫小草 wrote:
一個月給2萬5...
北部我不清楚,
台南這邊算非常好了。
我前同事的前妻,
女方力照顧3個女兒到撐不下去的時候,
跟我那位前同事要求幫忙,
你猜要求多少?
一個月...."5千"!!
結果我那位前同事連一毛錢都不願意給。
(這是真人真事,我不像某位鍵盤嘴砲的從頭到尾那邊唬爛,1年半前男方還住在安南區。)
後來那位前同事娶了一個風月場的女子作為現任老婆還生了一個兒子,
只不過...
由於個人道德觀,
我對那個人基本上是瞧不起的態度。
(對我而言,男性最大惡是拋妻棄子、女性則是拋夫棄子。)
那位男方平均月收過5萬..雖然是辛苦錢。
至於前同事的前妻...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沒辦法,
我過去的經歷遠比常人來的精彩和奇怪太多。
PS:
扶養父母算媽寶的話,
你又算個屁?
還是在你眼中...父母是賤命一條!??
抑或是在你眼中...父母沒資格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