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85642 wrote:
而且每個人找另一半總有個條件
沒有誰對誰錯
雙方合 就繼續走 不合就分開
我是這樣想的
沒錯沒錯 因為樓主開出的條件就是要能夠交通自理
女生就是想要暫時把這個問題擺著
如果兩個人想要的無法獲得解決
那就只好分開
除非是那種愛到非她不可 或是非你不可 才有可能讓自己妥協
可是就算這件事情解決了 下一件事情可能又無法圓滿
(沒有一方會這麼永遠的忍耐下去的)
兩個人在一起 要給雙方相同的好感覺 才能長久 不然就是互補
qwe85642 wrote:
我的意思是說在桃園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