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F9999 wrote:
面試主管還認為你沒有騎驢找馬很奇怪!
你把婚姻當工作在看嗎?婚姻的意義不是這樣的,好嗎?
工作你做的累倒了在病床,老闆才不會24小時照顧你,你以為那些職業病賠償是設立假的嗎?
婚姻並不是要為對方勞動,婚姻是支持與堅持的體現。
你還沒離職前就再找其他工作,光談忠誠度就已經被原公司永不再錄用了,怎麼厚臉皮認為很正當……這是人之常情嗎?正常的社會風範是這樣嗎?可以這樣教育小孩?
你知道勞基法有一條叫謀職假與工作交接期義務嗎?
要離職,沒問題,只要你提出,不管老闆答應與否都可以生效,而且你也可以在交接期請謀職假,公司不得拒絕。但是有一些比較不通人情的老闆會直接叫你明天不用來不需要交接,直接錢算算給你。
工作保障也沒有你講得那麼雞巴,就像婚姻一樣也會有基本保護一樣。你講的那些都是很自私的價值觀,但是那不是普羅大眾的普世價值,根本不應該使用欺瞞手段來達成目的,這樣是要怎麼教育下一代?昏倒……
大人大種,做那些偷雞摸狗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