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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主的工作未來常要出差...還是再選一個比較乖巧的,主見比較少的吧...
不然婚後...不是綠帽子就是吵不完的架...最後人財二失...
rollingstone76 wrote:
最近即將結束外派兩年...(恕刪)
樓主
這女生不能跟你共患難
分手比較好

前面不少人分析過了,有多少錢做多少事,買房要量力而為

如果真的沒法分,非她不可
就說服她房子先用租的方式,且看且走
rollingstone76 wrote:
最近即將結束外派兩年的職涯,然而在回台灣展開新生活前,跟女友關於婚期還有買房的爭執卻是愈來愈多...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以下是個人碰到的情況...


我知道曾經我的逃避與無情,對妳造成了很大的傷痛,也從此停止跟妳家人的聯繫,但謝謝妳後來的再次信任,讓我再有機會,在外派印度的2年期間,盡力給妳最大的幸福,也在2018年妳生日前一天,我們在土耳其的安塔莉亞,在我有點笨拙好笑的求婚下,我們決定一起邁向人生下個階段。

對於回國與未來的規劃,我們都在積極準備著,在結婚的前提下,妳也勤快努力的為將來住房和生活設想,從工作以來一直不願意購入房地產的我,也在妳的期待與說服下,點頭答應將這幾年放在美股ETF的積蓄,轉作購房基金;看著妳積極的分析與尋找物件、聯絡房仲、奔走看房,儘管我看房看得愈來愈失落,對高不可攀的房價感到受傷,看著妳對擁有自己房子的期盼,我也是滿心支持。

2019年我們在印度與台灣中間點的泰國度假約會,珍惜難得的兩人相處時光,在浪漫的華欣渡假飯店中,喝著白酒泡在頂樓戶外浴缸的我們卻為了房產登記爭得面紅耳赤。

妳說,這是為了讓妳父母看見我對兩人感情的誠意,也說在一輩子作為夫妻的前提下,登記在妳名下其實並無差別,一直對金錢缺乏安全感的我,因為感受到被剝奪,堅決地跟妳說:
"頭期款我可以全出,但是房子要登記在妳名下,不可能。"
那天晚上我根本是氣憤難平的喝酒睡著。

後來的一陣子,妳物件照選、房子照看,我們對房產登記這件事避而不談。

而在我外派印度即將來到尾聲,急著想趁返台休假與妳父母吃飯會面時,我讓步了,面對無端的爭吵與糾結,我累了,我只想妳在過程中感到幸福,而不是斤斤計較的來回談判,於是我鬆口答應房子可以登記在妳名下,希望可以用誠意讓妳父母有個好印象與好開始。

誰知道誠意的讓步,接下來就是全面的撤守、話語權的流失。
從一開始妳說非台北市不想住,從內湖看到南港,從妳內湖公司附近看到妳家周遭...從一開始開價1500萬開始看,到開價1800萬,從新房看到中古屋甚至興起買超過30年老公寓的念頭,到最近終於在南港我公司附近,看見妳心目中的理想房子,房仲說屋主期望賣一坪70萬。

一坪70萬呀,妳的理想是如此充滿負擔...在沒有家人援助之下,我跟妳討論由妳負擔30萬的裝潢或家具,妳也只是無奈地說存款不夠。

好不容易跟妳家人吃上飯,費心力的討好,挑酒送禮、在蘭城晶英我們有了一頓美好的晚餐,我以為重新接上的關係可以有好的開始。

某天下班,在印度的我接到妳電話,聽妳委屈的說妳父母對我們婚事的想法,認為婚期不能太早,要先買房子......等等。

妳說妳感覺自己像乒乓球,在兩方攻防被撞擊的很委屈、好像自己必須不斷滿足雙方期望,心裡很累。

那晚我沒說什麼,只是在隔天用訊息無奈地回覆,說婚期延後不在乎、房子登記不在乎,一切且走且看。

我根本就在騙妳也在騙自己。

我在乎的要死。

我覺得自己這兩年費盡心力想彌補遠距離的感情,努力全額負擔妳好幾趟出國機票與住宿、花了十幾萬帶了求婚戒指在土耳其留下一輩子都回味感動的記憶,然而真的討論起婚後的安排,一頭撞上殘酷的現實,我感到沮喪不已;面對妳的堅持與缺乏彈性,只能一路退讓。
打卡⋯等後續⋯
真的是一對嗎?你真的劈腿嗎?
不就是樓主之前劈腿被扣了1分,女方父母認為買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可以證明你有改正的心,樓主如果連證明婚後不會再犯的勇氣都沒有,這個婚還是不要結好了,免得耽誤別人!
kitty05210521 wrote:
不就是樓主之前劈腿被...(恕刪)


劈腿跟登記房子是兩回事

不要混為一談

女方爸媽保護自己女兒用房子綁住對方

對方現在認錯了,未來呢?
rollingstone76 wrote:
最近即將結束外派兩年(恕刪)

從你描述來看,看不出你女朋友吸引你的是什麼?如果吸引你的只有年輕,漂亮,這種外在的東西,跟她結婚還是要再考慮一下。
年輕會變老的,漂亮,婚後天天看都一樣了
唯有內在,才是永久的
她愛你的錢還是愛你的人,以你的社會歷練和與她的相處,是你自己最清楚的
或許你自己心中也有底了,只是因為捨不得放下這段感情,而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現在放棄所帶來的難過,與婚後發現不適合所帶來的痛苦相比較,小巫見大巫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幾十年生活在一起,一定要雙方共同付出與體諒才能甜蜜長久。你確定幾十年的共同生活都是你單方面付出,你不會累。
結婚要三思
rollingstone76 wrote:
最近即將結束外派兩年(恕刪)


案例參考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3000829
wu55ts wrote:
這篇太讚了,再頂一次(恕刪)


這樣我會害羞
YFLSS wrote:
女方父母很厲害..婚(恕刪)

女方父母不愧是在社會上歷練過的,堅持要婚前買房登記在女方,這些細節都算的清清楚楚,現在就是要確認女方是否知道這些細節,若她其實也知道....那真的很可怕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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