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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外遇了,我該怎麼做?

女人有錢有孩子,是不需要老公的。我看透早,所以我就是妻奴。老婆這麼冷靜,好事,可以談談說再見了
與其想這麼多

不如好好充實自己吧
樓主,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祝福我們都能撐過去。
你的心情我完完全全能夠體會,你的故事和我七成像,但我的狀況更難處理!我還必須面對解決職場的糾結。
我和她結婚20多年,但是名符其實的假日夫妻。後來都在同一機構工作,6年前她調到南部分公司,我一人留在中部。去年初那人(我用it代替)的老婆(他們都在南部分公司)就曾警告我,他們經常同進同出推展業務,而且不時相約出遊。我之後接受她的解釋,當做沒這回事,但是心裡總會留意著點。
之後我發現有些事真的不對勁,為此吵過幾次,她哭器啼啼聲淚俱下,發誓清白,說要是不信任就離婚,我很矛盾而陷入憂鬱,開始看醫生,她也知道,但從未有過讓我心安一點的舉動,我開始大量閱讀和找youtube,希望儘最大可能自我療癒脫憂鬱症。
幾個月前,她的電腦和信箱沒關,我翻看一下,天崩地裂,it和她的辦公室不倫!她欺瞞我!自此我的王國垮了,心情沉淪再沉淪!上班還算正常,其它獨處的時候,就會有層層陰霾向我襲來,好像不斷的告訴我,自我了結,眼一閉不再醒來,就不用面對。但我還有個才要念國中的小女兒,以及尚未走出喪夫之痛的老母親,我不能倒!每個夜晚吃藥才能入眠,午夜驚夢後,睜開眼,漫漫長夜伴著我的只有孤獨和屋外的風聲!醫生告訴我,藥不能再加重了!
心理諮商師每週去找一次,我知道心理重建要時間和步驟;書上也說對彼此都要寬容並放下,但我不是神聖;網路上的兩性課程狠下心訂,每天學習,但那些標準流程又豈能完全套用在我身上;我最近也找了律師,這樓的許多朋友的法律見解是對的,而樓主你想要做的,我都想過也比你俱備更多的武器,而且有些攻勢已在弦上。理智告訴我,與其4個人痛苦,倒不如用減法,先從我剔除,找個適當時機萬箭齊發;但情感告訴我,不要傷害獨自一人含莘茹苦帶著孩子的媽,小孩怎麼辦?還要解決的是一旦攻勢發起,勢將傳遍全機構,我以後還有很多機會碰到她和it,我如何面對職場種種?已經50出頭了,我實在沒心力另職他就,我怎麼打掉重建?而且我發現我的情緒已逐漸侵蝕工作能力,我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嗎?
在這樓層中我看到一些朋友的故事,曾經跨越而重建的,有誰能告訴我,要何時動手?以後怎麼全然放下,開展新生?
seabreaminblue wrote:
樓主,同是天涯淪落人...(恕刪)

加油💪
走法律吧。
如果硬要再一起,你一有風吹草動你必定草木皆兵。
放生才是王道,也許你給的不是他想要的。
碗破黏起來雖然不漏,但是裂痕卻永遠都在。

樓主好:要復仇~我是專家。

惡人的猖獗多因好人的懦弱~台灣不論職場、家庭、家族都是惡人軟土深掘,好人用和諧當藉口一生挨打。

1.你的想法很好,先用各種管道讓小王全公司知道,最主要是主管,故意鬧大,讓他失業~斷他經濟,他保證嚇到。

2.再來~投書媒體【但要先找免費律師諮詢如何不會侵犯他人隱私之程度】,這裡是要讓他家族全知道。

3.暫時跟老婆保持中立關係不要撕破臉,為何呢?
一邊打小王同時再一邊拿回利益,能拿多少算多少,老婆知道小王一直挨打,會持續退守,換你軟土深掘,拿好拿滿。

4.最後再提告【大概民法1150幾條去翻或找免費律師諮詢】,告訴離婚有過失之一方要賠償且無反訴權之類~~~最後再跟小王拿一筆,然後跟老婆離婚。拿著錢去找更好更年輕的女生^^ 再來換你放閃。

5.記得執行時,要一直保持冷靜,想著~沒事的,舊車壞了,馬上換新車^^ 這樣保證心情好。

還要記得順序很重要,先提告後你就什麼都不能做了,做甚麼都對你不利,且可能會影響判決結果。千萬不要就直接去法院

正義的夥伴筆~
20年了大家好聚好散吧....
報復完後其實你也不會好過的...
就叫你老婆把名下的東西給小孩吧....一來小王騙不走,二來這樣比較容易...
seabreaminblue wrote:
樓主,同是天涯淪落人...(恕刪)


跟我的故事也有7成類似
男人在遇到這種事尤其在孩子還小的情況下, 絕對是永久性創傷
我是3年多才慢慢走出來, 至今5年多只要一想到還是會影響心情
當初氣到寫信詛咒她 : 妳上有父母下有子女, 替自己積點德
或許是老天爺聽到了, 過沒多久她媽竟過世了, 才50出頭
因此小弟堅信, 在孩子年幼時背叛家庭的缺德者, 必遭報應!

全然放下,開展新生的方法建議趕快再去認識新的對象, 轉移注意力
學樂器或才藝, 運動, 多接觸願意聽你倒垃圾的朋友(只有真心的朋友才願意聽你倒垃圾)
還有, 這年頭女人很會劈, 經濟上男人需要比女人更多的保障
男人要有錢人生才有下半場 千萬別傻到什麼都給她
C_J_W wrote:
跟我的故事也有7成類...(恕刪)

當初氣到寫信詛咒她 : 妳上有父母下有子女, 替自己積點德
詛咒有用嗎?
讓我心冷到冰點的是,她在我家佛堂拜拜時,當著神明和公媽面前,居然還手機Line給對方,代號是我女兒的名字,虧她還是高級知識份子。這讓我開始走法律的念頭強到80%,剩下的20%就只是分別給彼此留下的情份和寬容。
這幾天,一位知情的老前輩會分別去找it和她勸說,我由衷感激,但是道德若存,豈會有今日?就當是先禮後兵。其實,事已至此,在泥沼中的4個人都有責任,但真的無須計算誰擔的比較多。君不見暴雨過後的樹葉顯得格外新綠。
好聚好散,除了法律權益,怎麼做到雍容閃人,這細節我還在思考中。
我也想知道樓主最近可好,朋友說,在你沉溺的時候連伸出援手都做不到的最陌生親人,還有何可連流回望,樓主認為呢?
唉,都走到這地步了,就交由律師去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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