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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文章 ~謝謝


lumaRT wrote:
本篇文章我保有所有...(恕刪)


有交往對象的話 能避嫌還是盡量避

lumaRT wrote:
如果真的要聊,我覺得那不是實力
那叫作,自找麻煩
多個人就很麻煩了

...(恕刪)


既然你都覺得那是麻煩了,為什麼還要自找麻煩?

既然有交往對象了還單獨跟異性出遊,這種問題還要問嗎? 這就像強盜殺人是違法的,但還是上來問問網友說我不是要強盜殺人我只是要當小偷偷個東西可以嗎?

其實這個問題問網友不準,去問交往的對象吧,他(她)答應即可,不過我老婆(或女友)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會回答妳去啊,當然去了就分手,沒第二條路,適度的避嫌是正確的作法,真的很想跟異性單獨出遊,就編個理由,不被知道就沒事...
sgconduty wrote:
既然你都覺得那是麻...(恕刪)

你自己回那樣的,然後又要來鞭我是鞭什麼
我就不理解,要講到啥炮友的
那我可以不要回,你繼續文字創作
都已經點到為止
講一堆搞不清楚在講啥
不屬於我的都還回去
謝謝
說我如何也全還回去,不用既然怎樣
我不上升議題的
另外,謝謝發言
請恕我跳過,沒啥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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