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vz wrote:談了幾段感情(四年...(恕刪) 為什麼是34歲?而不是44歲,或是54歲呢?為什麼是"就沒有人要了"?而不是"更吸引人"呢?以前的經歷,造就了現在的妳,如果能夠正面看待,我想過去都能變成養份,滋養未來更美好的妳。說這些,只是希望妳能更愛自己,看重自己,34歲不是條界限,請先放過自己。先從多交朋友的心開始吧,祝福妳~
kfvz wrote:談了幾段感情(四年...(恕刪) 人通常都在失去後才懂得珍惜所以前男友的話是真心的與其為了結婚而亂找對象倒不如自己一人慢慢找吧!!我同事40歲了才娶妻生子.老婆36若想要有寶寶的要趁年輕..過了32歲會很難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