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环子 wrote:
相愛是兩個人的事....(恕刪)
女方父母都是保護自己女兒,這是人之常情,找她父母,只是在麻醉催眠自己,來獲得心靈支持,最後選擇決定權一樣在自己在身上,當選擇原諒不離,他父母雖有見證女兒說保證不犯,
但日後女兒在犯,女方父母一樣是保護女兒,站在女兒這邊,所以找女方父母,只是催眠自己想找一個比白紙黑字更沒效的無形約束力來催眠麻痺自己,未來有事或在犯,一樣是站一陣線,指責樓主,或直接叫樓主離婚,也沒啥作為,總不能打爆女兒犧牲女兒護樓主,而且女兒給父母的保證,悔過是真的保證跟悔過嗎?……
從小到大,女兒什麼個性,父母知道,相對的,父母的包容力跟原諒程度,女兒也知道。
所以找她父母是沒啥作用的,現實就是這樣。
如果我是錯的,樓主未來驗證,在回來這留言並點私訊給我,打我的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