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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出軌


longman926 wrote:
不通知回台灣一趟,...(恕刪)


我天天都有這種想法......有想過,在考慮這樣做有甚麼意思

wengmingmai wrote:
不然照三餐用打的也...(恕刪)



說真的,公司的事我已經兩周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其實公事很多很雜,所以現在心拿不定,離婚協議書還放在我這,印章也留給她了,最壞的打算就是上法院了....這對小孩不好,前面有人也提醒我了,無論怎麼處理,對家庭小孩都很傷的.....哀
別以為軟硬兼施爬牆的女人就會誠實招供
偷裝一下衛星定位和竊聽器吧
得知真相後簽離婚協議才真正對你有保障
過來人誠心給你建議

wengmingmai wrote:
不然照三餐用打的也...(恕刪)


各位01上廣大的鄉民,感謝各位無私的建議,終於讓我憋在心中的話,讓你們替我說了,暫時先處理公司的事了,晚上在回復
樓主真的要分就硬起來

抓姦抓一抓~分手費都可以省不少了

她現在還有立場跟你談條件喔?

光是斷她金援她就會受不了了



飛翔的魚 wrote:
樓上都講了阿證據打...(恕刪)


不小心點進來,從回文就感覺樓主真是個自私的人

懶的打太多

很多能共患難,卻不能一起同享福

一個巴掌拍不響,唉!

可以去查查有錢人都怎麼解決的。

你如果要顧念情分,順她的意,就維持現狀,你繼續在大陸賺錢,供她在台討客兄,醒醒吧!她早就不愛你。還管她死活,錯不在你,有種小孩自己養,一毛都不給。
nolla wrote:
我天天都有這種想法...(恕刪)


算是出一口氣吧,自己在打拼,重心在家人,另一個重心卻不是,是她愧欠你,打到叫不敢才有可能回到之前生活

她越不講越坦護對方,不能再錯下去了,告知她那男人只想處理而已,沒有一個男人會找一個出軌的女人還想得到二個拖油瓶,快回到您身邊吧

nolla wrote:
印章留給她,跟他說...(恕刪)


大哥~~你別耍帥裝闊,好嗎?? 新聞中老婆偕同小王謀殺親夫時有所聞,豪奪所有老公財產也時有所聞,

千萬別這樣搞,好嗎?? 萬一她寫的協議內容填寫如下2點就好,你豈不是一輩子做牛做馬,最後只能淪落當流浪漢??

1. 男方名下所有不動財/動產全歸女方。

2. 男方每個月提供50萬贍養費。

別說不可能,因為你的印章在女方手上,再加上甜言蜜語的小王狂咬(舔)耳朵~~

只能說你真的會屍骨無存~~

PS : 大陸工廠還能發放工資嗎??我看只能當台流,永遠不能回台灣了~~

nolla wrote:
我天天都有這種想法...(恕刪)


單純抓姦,記得叫警察
現場錄影、找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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