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ardooW.D.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小弟...(恕刪)
我想第一先建立一個共識好了,『老婆不是自己的附屬品』。
有時候夫妻間的事情把角色對調交換一下想想,
很多事情都可以省下許多不必要的爭執。
今天你在外工作,老婆在家帶小孩。
今天你有收入,但是老婆沒有收入。
你在外工作賺錢,老婆在家要幫忙處理家務帶小孩也是在工作,
但是卻沒有任何收入是否合理?
如果無法判定是否合理,那好~
今天角色互換,你老婆出門賺錢,你在家帶小孩沒有收入。
你是否接受?(撇開男尊女卑的想法,單純就是以一個人的角度來思考。)
今天你奉養你的父母是天經地義,
今天你老婆奉養她的父母就是罪大惡極?
這樣的想法是否公允?
小孩如果請外面的人小孩如果請外面的人雇不是也要花保母費?
如果兩人都要上班,家庭支出部分算法,建議將
總支出依照兩人收入比例均分。
比方家庭總支出4萬,兩人收入為(四萬+2萬8).
則個人支出=負擔總支出*(個人收入/兩人總收入)
老公負擔= 4萬* 4/6.8=2.35萬,剩餘1.65萬自理。
老婆負擔= 4萬* 2.8/4=1.65萬,剩餘1.15萬自理。
這樣兩人固定可有固定比例的金錢可自由運用儲蓄。
假設老婆在家當保姆,那就以每月保母費當老婆收入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