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tunhsiang wrote:
我舉我個人的例子好了,我如果要和一位女性發生性行為那就是我確定她就是我未來人生的另一伴侶,
也就是我要娶她為妻我要跟她組成一個家庭我才會跟她發生性行為,
而現在人有些是什麼婚外情或援交或其他之類的
我覺得這些人似乎沒有想過性行為除了發洩慾望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傳宗接代,
我要跟這位女性或男性發生性行為我就是要對她(他)負責,
也就是他(她)是我找到的終身伴侶所以我要跟對方生小孩才會發生性行為,
而且我不需要偷偷摸摸的發生我在家裡可以正大光明地做性行為我不需要兩人跑到旅館或哪邊做,
可是現在人這觀念似乎越來越少導致什麼未婚墮胎或援交或其他什麼不好的行為越來越多,
所以我建議男女交往時除非已經打算走一輩子已經打算步入結婚禮堂那發生性行為
大家不會說話如果懷孕還會祝福,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分享給大家
理論上每對燒瓶子的男女都會以老公老婆相稱,
但是有時候是男方後來變心(有人戲稱幹膩了),
有時候是女方找到更好的對象(沒有未來所以分手)。
所以你說呢?
世事難料,你情我願,做好安全措施就好。
就算是把對方娶回家了,如果給不了對方想要的生活,
這樣的婚姻要維繫一輩子也很困難。
華人覺得歐美人很隨便,隨隨便便就跟人上床,
歐美人覺得華人更隨便,只因為上床就隨便跟人結婚。
上床也不過短短的幾分鐘,婚姻卻是要經營一輩子的事,
你覺得那樣困難度更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