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文的重點是勸告樓主,不要介入別人的婚姻與家庭. 即使她自認有理, 即使她認為她的已婚男友在婚姻中不幸福.
那也別人家的事,不關她的事, 不是嗎?
其二重點,我認為,人該要有善念,不要去介入別人的"業", 尤其是有孩子的人. 人生簡單一點,不要搞得那麼複雜。
所以我上上篇回文才說,我不願意去當別人家的後媽, 因為人家已經有親媽了,除非對方的生母拋棄不要小孩;
如果是共同監護或養育, 連我這離過婚的人, 都嫌這種狀況複雜, 寧可不招惹這種麻煩.
更何況是已婚男人? 不要害別人的小孩變成單親小孩!!
orislin wrote:
姐,交男朋友和找結婚...(恕刪)
如何忘記一個人!
其實很簡單,讓自己遠離與忙碌就可以!
時間與距離是會讓人容易忘記某些事情的!
設定一個目標,努力達成,當你達成之後,再次設定另一個目標,持續下去!
直到有一天,你忽然想起他的時候,恭喜你妳已經忘記他了!
想念是一直一直的想,當偶而可以看見的時候,該想念會變成習慣,當你習慣了一個人想要戒掉他卻不容易!
簡單說,習慣需要另一種習慣來取代,當你有了另一個習慣之後,原來的習慣就成了回憶!
祝,你早日幸福成功!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當人妻子的 最怕老公外遇對象是女孩子認真的
說實話 我老公外遇 第一件事情 我就是要離婚
但是 老公願意嗎??不願意
我的離婚條件甚至是我什麼都不要
後來當我發現他們還有藕斷絲連的時候
我一刀把自己劃下去
劃下去不是為了挽回老公
而是一種一刀兩斷的儀式
而是一種心痛到不能再痛
不知道該怎麼辦的舉動 (當然不建議大家這樣做)
這刀深到連醫生都不相信是自己割的 以為是外力造成的
整個肉都翻出來
所以你能想像你做的 對別人的傷害有多大嗎??
然後 老公願意離婚嗎??還是不願意!!
現在 我唯一能做的
老公不離婚 如果他們還有聯絡
我只好收集證據 告那個女生
以前我不知道為什麼 妻子要告外遇的女生不告老公
現在我只能跟你說
為了公婆跟他家人的面子 老公是不可能告的了
那只好告第三者妨礙家庭
所以 不要傷了自己 更傷了別人 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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