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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的共同基金 (文長)

很簡單阿....建議樓主找個理由和老婆說,經濟不景氣公司裁員又減薪

打個6折剩下4萬薪水,我想這婚也不用結了,如果對方沒辦法和你共體時艱也剛好看清對方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實際薪水還是別讓女人知道的太多阿..
spyderman527 wrote:
補充
1. 為什麼女友的2個姊姊只出2萬, 女友給3萬5, 為什麼女友家裡會有這麼多的貸款...(恕刪)

看著你的補充, 覺得你在社會上不曾真正翻滾過.

1. 就你說的每月 3.5 - 2 - 2 萬給他父親, 推估他父親自付 2.5 萬/月 本息.
保守倒推借款就是 2000萬. 這只算銀行部分, 其它以債養債(跟 B 朋友借 還 A)
( 或根本交情夠還沒還的, 有多少, 你不會知道 ). 至於工廠自住屋可能都抵押了.

也就是他父親倒台, 你就有 2000萬以上潛藏間接債務. 他父親要被怎樣, 女兒自
然不會壁上觀, 並且會極力說服你幫忙, 不然就天天和你鬧, 讓你生活不安穩.
更甚者, 就出去不回家了. ( 去找能幫忙解決的人, 並且會認為你不是個男人 )

( 試問:你什麼壞事都沒做, 卻要被說"不是個男人!" )


我強烈建議你花錢請徵信社去調查! 真相往往會令人嚇一大跳!

還有, 你的女友家中欠債要你還這件事, 講出來和你母親討論,
最好是家中大老都聚齊(年輕人的社會歷練單薄就免了)開家族會議,
讓你的家族來幫你評估, 萬一你還是決定要她, 也可以問哪位親戚
願意幫你, 好資助你去幫你準老婆家還債. 這聽起來很可笑, 非常
有可能你的親戚沒人肯幫你. 那你為何肯幫準老婆娘家!??


2. 遺贈的問題, 向來就是誰養父母到終老, 誰就分配得最多,
甚至完全不成比例的也大有人在, 一樣是可以問親戚.

3. 問題就是出在你女友突然提出來, 又要求你做不到的.
別忘了, 老媽還要你養, 未來有特殊醫療要花大錢, 或需要
請監護工(大概 20000萬/ 月), 你有能力嗎? 又萬一是慢性病行動不便
要拖很久呢?

講這麼多, 還執迷不悟的話, 家族會議是最有效的. 若還執意要,
別忘了去申請"夫妻個別財產制", 這是特殊狀況, 這些法律就是給這些
特殊狀況的人用的. 其它得自己去找律師問, 我懶得打了.



P.S "他爸爸的工廠兩年半前失火", "你和女友交往兩年". 這時間序未免
太巧合了. 我不願說出推測, 你自行揣摩.
樓主確定要結嗎?不平等的關係會是日後的導火線,
當那天樓主收入不如現在,這些費用要由誰來出?
結婚是為二人過的更好,但如果女友說嫁給樓主比沒嫁還要出更多錢過得不好,
但樓主可曾想過,你因為跟女友結婚過的比沒結婚來的不好,為何只有女友快樂
樓主不快樂?樓主可以再想想....


spyderman527 wrote:
小弟女友32歲了, ...(恕刪)
這真的是人性很黑暗面,也就是看上樓主是塊肥肉....
但有負債,真的很讓人卻步啊....女孩何其多,再找一個單純點的吧

stephenchenwwc wrote:
看著你的補充, 覺得...(恕刪)

spyderman527 wrote:
小弟女友32歲了,...(恕刪)


我倒覺得這是女生存私房錢的藉口
又不想讓男人覺得自己自私不付出
就掰一個父親欠債的理由(可能全家也配合)
順便考驗你的誠意
就算真的有拿錢回家
應該也不到3萬
或者真的拿3萬回家
由父母代存
趁你還沒一腳踏進自私女人的無底洞前,說說我的經歷
前妻家境不好,交往時存著體諒的心,所以一切開消都是我負擔
三年多後,談到婚嫁,小弟自以為人是互相的,對方成家後應該會跟我一起努力這個家
但婚後換來是更自私的一個人,她自己賺得自己存,她開銷花我的是不痛不癢
小孩剛出生,也不想照顧,因我工作非常忙碌,白天已經很累
晚上都是我起來餵奶,撐不住了請24小時保母照顧小孩,後來想怎麼可以自己生的小孩都不顧
我就請她請育嬰假顧小孩,結果她回我她沒辦法整天陪小孩,當下是震驚她怎麼說出這種話...
忍住一口氣,我說好,白天小孩給保母,晚上請妳好好照顧小孩,我喜歡在家吃飯,請她做晚餐
(多晚我都會吃一點),白天我也管不著,常常到她好友那去,卻是幫她好友照顧小孩...
晚上吃著他們的剩菜剩飯...無奈,過陣子就請她不用準備了
她一個月可以花掉我3-4萬塊在她身上,問她花去哪?說忘了
我有小孩,保母費,房貸,家庭所有開銷,父母親費用....
唉....怎麼溝通都無用,就是無奈....
千萬不要自以為是的以為能承受所有不公平的對待
時間久了就累了,心更累....內心只有更多的不平
撐不了多久的,一個沒有同理心,沒有互相扶持心的女人婚後是變本加厲的
她找到一個比鐵飯碗更好的賺錢工具(婚姻證書),享受你努力付出,她爽爽的生活,敢的人贏了全盤
也終於她肯離婚了(應該是外遇,離婚後3個多月,小孩說她有看到她Line上的對話跟照片)
房子買她的名子,為了要拿回來還要付錢才能拿(她當然沒出錢)
種種的一切,已經過去了....
對於婚前就自私的女人,請千萬不要碰
女人美其名說是要保障,這種拿人不會覺得手短的人,換成是同性的朋友,你還敢往來嗎?
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不要只為了幾秒種的爽快,可能換不到你想要的一個家
我是女生我都覺得對你很不公平
家庭是兩個人的不是一個人就可以組成
這麼愛計較 乾脆不要結婚 免得婚後為了錢吵架

spyderman527 wrote:
小弟女友32歲了,...(恕刪)

別鬧了,這樣還叫共同基金,應該是叫你幫他存錢吧
靠,該不會是存了四萬,爾後所有開銷還要以負擔,小孩費用
且還不能從共同基金出,這跟你繳出所有薪水有甚麼差別
乾脆你,直接說,由她理財,你只領吃飯錢,但所有開支都由他負責,
但這樣你應該回活得跟乞丐一樣
「共同」基金,顧名思義
有共同的支出就從這裡支應,來源也是共同儲存的
存入的金額,一般是兩人出一樣的錢,或者按薪水比例
女方要求樓主出40K,她自己只打算出5K,
女方的5K還是從原本要給娘家的額度挖來的
對女方的荷包來說,實際上並沒有新增的支出

以後這個基金由誰管理?(猜想應該是女方管理吧?)
如果不敷使用,又要誰加碼補足?(猜想還是男方加碼吧?)
這種名不符實的共同基金不存也罷

明明裡面幾乎都是男方存的
只因為擔個共同基金的名義
結果男方管不著、不足還要補
那還不如不要共同基金
男方自己弄一個老公基金
男方自己管理,家用及未來小孩支出從這裡出就好
女方有認為是共同性支出的再跟男方講,列進固定支出
不要她來出5K,卻有尊嚴多了


spyderman527 wrote:
小弟女友32歲了,...(恕刪)


這個共同基金比例太誇張了...

如果是你自己提的就算了........

女方提這種比例...

差不多等於嫁過來就靠你養了..........

想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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