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覺得婆婆蠻OK 的啊,婆婆要的禮物金額也不高,一年也才三次。如果能負担的起,就開開心心的買,開開心心的送,這樣不是很好。但老公問題就比較大,為什麼自己媽媽的事,都要丟給老婆去弄~到底是誰的媽媽啊?不過我想大概也就是懶吧,或者對這些女人用的東西沒興趣,不過這也好解決,要是我就除了婆婆要的還再加碼多買我想送的,要是母親節和過年就再順道買個禮物給自己。反正我也是他兒子的媽媽,也該有禮物。然後等收到信用卡帳單,就丟給老公去繳。不會買禮物,去小7繳錢總會了吧~不過說實在的,有能力和機會送禮物給至親的長輩,真的很幸褔的,還是多珍惜些。錢再賺就有,子欲養而親不在時卻是再也無法彌補了~
SelinaMoonmoon wrote:我家是各自的薪水各自管。BUT,房子是婚前買的、名字是老公的(非共有),所以他付房貸、他自己的保險費、他自己的信用卡費...然後就差不多月光了其他的所有家用就是我出! 他只給我每月4千元的買菜煮飯和一起外食的錢 好吧,如果是這樣,確實這樣的禮物支出對你們來說是有點難負担了。那要是我,當收到需求時,我會很開心的回婆婆和小姑:“好啊,我會提醒叫 XXX 一定要送哦“。(XXX 為老公名)而我也一定會記得提醒他。然後。。。。就不關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