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級金賀 wrote:
2015-03-11 13:50 by 五級金賀
從高中開始
說白的,妳可能真的不太知道妳弟弟的個性
妳弟媳從高中開始就跟他在一起
我覺得說不定根本不適合
妳弟弟真實狀況妳要去了解
有可能就是一直依賴一直依賴
一直對她好一直拿他這麼好,一直拿多年感情,一直拿生了小孩來不自覺壓她
而從高中懵懂她們認識,到中間,到要分手妳弟又挽回,其實弟媳也是一直不忍放手
但人慢慢成熟,各自會改變,所以年輕的情侶本來就定位為戀愛就好,不適合結婚
要等到成熟了,工作了才適合
人都會慢慢成長,對於各種事看法也會不一樣
妳弟根本不是她要的人,她只是因為年輕時的選擇,也不忍放手而拖到現在
所以才一下子就被獻殷勤的男人拐走,現在那個男人不要,沒關係,她還是不要妳弟
我覺得某些人說的我不贊成
例如妳弟媳是因為沒臉之類,或認為她一時被拐
個人淺見都不是
很單純就是她不想在這樣的生活了,她要過她的生活,妳弟跟她只是因為年輕時延續下來的感情,早該分沒分而已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跟18年說斷就斷嗎我覺得沒太大關係
妳怎不說妳弟媳也為難自己18年呢?
這段感情沒救了,分居也沒用的
我個人結論是
妳弟對她是完全的壓力
不是妳弟很愛她,或妳弟是好男人她就要
年輕時的戀愛,有時就該讓它結束,是妳弟強求下來了
是的...認同你的看法
我弟的個性我都了解
其實弟媳也非常愛我弟
後來弟媳太哈韓了
認識了一些歌迷的朋友
一起追星
然後...弟弟也每天玩臉書跟遊戲
慢慢二人沒交集了..
所以...弟媳現在說對他沒感覺也沒愛了
想早點分開...找回自己
(那個男生的出現只是剛好加速她的決心罷了)
timmyshen wrote:
我跟前妻認識13年結婚7年共20年有兩個女兒一年多前離婚,我是他唯一一個男朋友他又是單親(父母分居未離婚),婚後因為生活習慣與觀念的不同,協議離婚,其實我認為也許是他跟男生接觸的少,總覺得男人跟女人要一樣細心,對家庭對小孩,但我努力也是做不到總是有辦法雞蛋裡挑骨頭,最後他受不了和我提離婚。
總覺得女人要改比登天還難,就像他從不尊稱公婆爸媽我勸了7年他一直認為不叫有什麼關係,過年回去還和我家人大吵最後甚至不回去,放手吧!變心的女人就像斷了線的氣球一去不回的,再相處下去對小孩對家庭不見得好,我現在帶著兩個小孩在身邊,他也不給教育費用,全靠我一手承擔,他只負責一個月兩個周末帶小孩去玩,雖然不捨我也同意離婚,到現在正眼都不看我一下,自己要想得開,否則痛苦的是自己和小孩,對他來說也不痛不癢阿~~
跟我弟媳好像哦
她也是單親(父母分居未離婚)...
從小都是外公外婆帶大的
後來都跟媽媽住在一起
不過結婚後我爸媽對她並不差
小孩也是幫忙帶大的
三餐都不用煮飯
只要按時吃飯就好
對她也不會管太多
也沒有要求她做家事
只是....她說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不見棺材不掉淚 wrote:
我猜你弟媳
對上對下 裡外處理事情應該很有本事。
夫妻能力個性交際是不是差很多。
這可能不是剛開始的想法。說不定累積很多年了。
其實也還好
一開始弟媳不太會獨立
什麼都要依賴我弟
但結婚後
漸漸的成長
認識FANS朋友
變的比較能獨立
慢慢有自己的朋友
交際慢慢才比較好
我弟反而越來越依賴她了
二個角色都交換回來了
卡達車 wrote:
沒錯這題的確是個難題~相處了十八年一下突然要離婚我想任誰都不能接受!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或許你應該單刀直入的去把問題找出來!這就跟生病吃藥一樣,先把根源的病症找出來才能對症下藥~而不是上來亂投醫!這句不是叫你不要參考01上的建議,是應該由你弟自己去把問題找出來!解鈴乃需繫鈴人,最後該如何做也只能你弟跟你弟媳去決定~雙方家人也只能從旁協助勸和!昨天轉電視剛好有看到陶晶瑩主持的一個節目,剛好是訪問狄鶯跟孫鵬離婚復合的過程或許你可以去看看~總之勿論如何還是祝福你弟和弟媳能夠以小孩為前提能夠復合!畢竟這對小孩子才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問題在那裡我想他們雙方都知道
但弟媳說已經來不及了
不管弟再怎麼努力做也沒用
小孩是最可憐的
小孩還問大人
如果是你們會選擇爸爸還是媽媽
大人我們聽了好鼻酸><
ku-ai wrote:
比較想知道你弟弟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否則老婆怎麼可能愛上別人他都沒察覺...
就是及時發現
所以弟媳跟對方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小琦子 wrote:
他們是說希望共同撫養小孩
(大的唸小三 小的唸中班)
所以週一到五住家裡(弟跟爸媽住在一起)
週五晚上到週日都住女方娘...(恕刪)
"他們"是女方家族還是男女主角??
這分法其實很奇怪
在念書的小孩周一~周五生活都很固定,晚上大人也上班累了一天,很少有機會出去玩
而假日多是玩樂的時間
所以這樣結果就是你弟短期間內會跟小孩關係越來越遠....
除非你弟對復合的怨念極深,希望假日用小孩拖住女方,不然這樣分不是很理想.....
最後很可能變成是平日妳爸媽帶,假日她爸媽帶........
小琦子 wrote:
他說因為弟媳才剛離職不久
所以會再找工作
有能力工作賺錢時
再拿錢給小孩讀書或生活費什麼的...(恕刪)
這意思就是女生暫時不需要付任何責任??(只有假日陪小孩玩?)
以後再看她誠意給教育及生活費嗎?
妳相信有很大的可能小王只是隱身,簽完半年後可能連人都找不到嗎?
還是明文規定費用負擔,現在付不出來的可以欠,但一年為限,才會比較好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