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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立法不婚罪,最高科處死刑,大家覺得呢?


minmint wrote:
這件事我看不出來跟歧視女性有什麼關係,


我猜你是男的。


女30歲未婚釀國安? 柯文哲:從社會福利制度思考

2015年 02月 16日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示,一個國家30歲未婚的女性,如果占了3成以上,就會讓社會不安定,應該要當「國安」問題來處理,此番言論引發爭議,對此,柯文哲今(16)日進一步解釋,他以前在台大當主任,有時候常常遇到要簽手術同意書找不到親屬,目前台灣的女性30歲以上沒有結婚大概有30%,就整個社會福利制度,對於這些未婚女性,在老年的時候,到底準備好了沒有?他發現以前都沒有想到這些問題。

柯文哲上午出席「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徵件活動」啦啦隊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柯文哲說,所謂國安問題,它是一個將來會發生的問題,整個社會福利制度,在好多年前就要開始準備了,這是整個國家政策上面要去注意的問題。

柯文哲表示,一般來說,手術同意書都是子女來簽的,那如果沒有結婚的話,他發現找兄弟也滿困難的,年輕的時候父母還在,自己老的時候,父母一定不在了,他發現一些沒有子女的人,從醫療體系的眼光來看,常常會找不到親屬,所以家庭是一個很重要社會福利的單位,如果有這麼多沒有結婚性別的時候,將來整個社會福利制度,要在很早之前就開始準備了,這是大家要去思考的題目。

媒體問題,那難道未婚男性就不用擔心嗎?柯文哲表示,但是他人數少,個案的話,目前社會福利制度可以處理,如果是佔總人口的30%,或是15%了,那就真的要想想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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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紅字是柯文哲的原意
不久前我無聊也想過這問題
伴侶制度(不一定以性為基礎)或開放精子銀行給未婚女性
是值得思考的方向

大多數人以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為唯一選項,這造成很大的困擾
男生在台灣找不到老婆,政府過去開放外籍新娘
女生在台灣找不到另一半,政府的作為是視而不見
反正女生不太會吵也不太會鬧,但未來年老時終究要面對柯文哲所謂的國安問題
有人會說誰叫你不降低標準隨便找個人嫁?活該...
人家就寧願不嫁也不願委曲求全,這也是人家的選擇
在國家還不能提供獨居老人無後顧之憂的晚年福利,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柯P提出他的疑慮,只是被錯誤解讀

政府真的要面對此國安問題,叫女生不結婚就形同犯罪,最高科處死刑...
這種方式大概是向落後國家看齊吧!歐美國家來看不知會有啥評論?
如果柯P認為手術同意書大都子女來簽的,可是女性又不想結婚,如果能跳過婚姻,開放讓單身女性領養或人工生殖...
這方向是可以參考的(歐洲非婚生子女比例上升 北歐超過50%)

vu84vu wrote:
柯文哲表示,一般來說,手術同意書都是子女來簽的,那如果沒有結婚的話,他發現找兄弟也滿困難的,年輕的時候父母還在,自己老的時候,父母一定不在了,他發現一些沒有子女的人,從醫療體系的眼光來看,常常會找不到親屬,


最近剛簽過我爸的手術同意書,簽之前,很認真的看了內容,
不外乎是怕到時沒人肯付錢!!

一個有錢付費的女人,醫院堅持要家屬簽名做什麼?!!

可見是這個規定應該跟得上時代潮流而改,
不是要那些怕沒人簽同意書的人因此去生小孩!!

前陣子看到有人耽心單身年老的問題,其中一條就是沒人簽手術同意書,真是好文明的社會。

不婚判有罪
那離婚呢?

不好好維持婚姻才是社會的亂源吧?

一寸光陰不可輕 wrote:
如果真的立這個法,我...(恕刪)


如果您的要求,單純是娶一個(女人)即可,這我或許可以幫忙。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最近剛簽過我爸的手術同意書,簽之前,很認真的看了內容,
不外乎是怕到時沒人肯付錢!!

一個有錢付費的女人,醫院堅持要家屬簽名做什麼?!!

可見是這個規定應該跟得上時代潮流而改,
不是要那些怕沒人簽同意書的人因此去生小孩!!

前陣子看到有人耽心單身年老的問題,其中一條就是沒人簽手術同意書,真是好文明的社會。

當病人意識清楚時,病人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手術
當一個人昏迷時,醫生可以幫忙病人決定手術與否?

去年身邊的親朋好友有人腦部大出血
醫生說救了也只是植物人
親人簽署放棄急救,幾天後離世

好友三十六歲那一年癌症住進安寧病房
生日那天本來要跟她說聲生日快樂,結果陷入昏迷,幾天後離開

身為人還是很多必須請他人幫忙的地方...
當然人如果都可以好死,死之前身體健健康康的最好,不用麻煩別人
只是人畢竟是人,不是機器人,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肉體,像我四五歲就因為母親的錯誤照顧而造成某器官的損傷,不得不跑醫院...還是得跟親朋好友結善緣,在不得不簽手術同意書時幫我一下~哈~

vu84vu wrote:
當病人意識清楚時,病...(恕刪)


健保卡不是可以註記放棄急救同意?

除了放棄急救以外的理論上應該都是要救的吧?
醫院最擔心的還是之後收不到錢吧?

所以健保卡裡面應該要有緊急聯絡人的電話
單身的人可以留保險公司
至少讓醫院知道可以向保險公司要錢
他們就會願意開刀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健保卡不是可以註記放棄急救同意?

除了放棄急救以外的理論上應該都是要救的吧?
醫院最擔心的還是之後收不到錢吧?

所以健保卡裡面應該要有緊急聯絡人的電話
單身的人可以留保險公司
至少讓醫院知道可以向保險公司要錢
他們就會願意開刀

我已經註記了
問其他家人要不要一起註記?
他們都不置可否~哈~
所以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註記
我想他們還是希望被急救吧

開刀有時必須馬上決定,開或不開
開刀與否問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如果說還要研議或是除外不出險呢?
那刀就不用開了?
有些事情不是有錢沒錢那麼簡單~

vu84vu wrote:
我已經註記了
問其他...(恕刪)


其實問題簡化之後會發現,都是錢的問題。
不考慮錢的問題後,怎樣都會救。
植物人又怎樣?花錢找看護顧就好。
醫院只怕呆帳,首富沒人簽名也會救。
簽立拒絕急救+開放安樂死
問題就解決了
扯什麼結婚?
不婚不生才是時代趨勢
真的是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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