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在當學徒 所以薪水比較少 之後要回家裏幫忙,我說她很會花是因為 她都把錢拿去買衣服 然後只穿一兩次 很浪費啊。有時候也會買衣服給我 但是我幾乎都穿不到 只有出去玩的時候會要求跟我一起穿情侶裝,一個月也才一兩次 所以才覺得不妥。我一天花50元早餐 中餐公司有供餐 晚餐回爸媽家吃(跟我住的地方機車兩分鍾可到) 含上班油錢一天大概不到70 ,水電 手機 網路費大概兩千五 ,管理費一個月2700 停車位租給住戶 一個月三千 ,娛樂費 五千多就夠我用了(我住新北市樹林區)
z7910312000 wrote:個性也有點不太合...(恕刪) 存5000沒什麼了不起,別因為鄉民說什麼就強迫自己能不能當老婆能不能同心為了家能不能在一起到....老你好好想想請想清楚別說什麼因為有感情啊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