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方可出不少聘金與買房,我財力雄厚這點條件還不看在眼裡,那你女方可以給我男方那些條件?說來聽聽,如果婚後又不上班工作,也不整理家務,愛買名牌與出國旅遊,那結這個婚有什麼意思?好處都給妳拿走,那有這麼好的事!?
我想女方的父親是不是劃錯重點,一棟房子,加聘金是吧?若婚姻無變數最後還不是歸妻子的,不必急於一時登記於名下,除非得自己女兒太多變數?至少往後還有一棟房子,你還要為他人作嫁衣,她改嫁的話你就負責送嫁妝了~若雙方年齡差距太大,站在女兒得觀念來想,買房子當作新居,是男方出的錢,應該歸在男方名下,但必須作長程規劃,若樓主先早離開,是否能夠保證日後女兒及孫兒的生活!至於聘金是小聘嘛?不然試著跟長輩協議,A:若是登記妻名下,那聘金只是婚宴擺出來,希望歸回順便買新居家具!婚姻穩定,對你沒差,多聘金買家具跟裝潢貼補B:若要求聘金,女方堅持收,那房子登記你名下!房子當記名下,日後的是有去留的空間,損失聘金而已,在賺幾個月就有了!wruo wrote:我男方可出不少聘金與...(恕刪) ~太子~ wrote:賣女兒就賣女兒講那麼...(恕刪)
樓主從您的文中無從判斷您與您女友的感情?況且交往一年而已女方也才雙十年華她真的也認定這段感情嗎?當然也不是說年紀輕的就不定性只是以您的閱歷應該也多少可以觀察得出來才是小弟暫且誅心之論或許您心中也對這感情有所遲疑?如果為了結婚而結婚日後再加上這麼一段故事婚後的日子"可能"在金錢上會出現較頻繁的爭執 (希望不是如此)如果您真的很愛這個女生那麼請捫心自問:在金錢上您可以退讓的底線為何?面對未來的岳父,您能不能堅持這個底線?其實姻親關係不比血親關係那麼無奈也因此一旦遇到問題(一般的) 血親關係會挺,但姻親就未必了您的問題或許不是沒這個能力付房子的錢而是"勢利"?老話一句, 交往一年而已能再多觀察幾年嗎?如果我有女兒,我應該也不希望她25歲就出嫁吧祝您有大智慧面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