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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先生對妻子說
失去妳和孩子我根本不知道到底為什麼在奮鬥!


是這種感覺嗎?
再也找不到奮鬥的意義!


四十還很年輕!
打開你的心
再尋找第二春

打開鳥籠
把鳥放出去
把自由還給鳥籠!
因認識而在一起,因了解而分手,樓主PO文至三年又三天始終放不下,請加油,人生還長著很呢!
知命,了運,所以放了了。


DOO 1201 wrote:
因認識而在一起,因了...(恕刪)


刪除回應@@'' wow...$&/!?

owen2001 wrote:
與老婆分居快兩年了...(恕刪)



節哀~

未來是自己的,好好過自己的日子,至於離開的那位,也已經不重要了,不要讓前妻影嚮你的心情

owen2001 wrote:
與老婆分居快兩年了...(恕刪)


原來前妻早已經不愛你了噢!

恭喜你脫苦海!

恭喜恭喜。
owen2001 wrote:
與老婆分居快兩年了
...(恕刪)

大大 加油哦
無緣的人 就祝他幸福
或許你不想再婚
但我覺得 你還是可以去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身邊有個人陪伴 感覺很好的
owen2001 wrote:
與老婆分居快兩年了兒...(恕刪)


你很棒的,比起很多人;只要不傷害別人,兩邊都過的比以前開心,就好,祝快樂
owen2001 wrote:
與老婆分居快兩年了兒...(恕刪)


雖然令人捥惜…
但願您能夠重持新的人生。

另外,其實『分居』就是婚變/離婚的開始。
至少目前分居還能維持婚姻的,畢竟還是少數中的少數。

owen2001 wrote:
其實也沒有放不下,...(恕刪)



恭喜!恭喜!

雨過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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