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ce wrote:...今天是戒指還在...(恕刪) 如果要打官司,女方即使覺得自己會嬴,也是要花錢請律司來打的,即使讓她嬴了合法地取得戒子,扣了律師費,她的所得也大打折扣,也花費她的時間和精神,即使她能嬴,我想不少人看到律師信還是會害怕或怕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東西還了就算
babydog201 wrote:我的結婚鑽戒就200萬,12年給她花的至少千萬⋯...(恕刪) 你是說越南盾 200萬元 喔 ~ 那台幣差不多也要 2850元 ...你好慷慨喔 2850元的結婚鑽戒 ...要是我、花不下去 ...
我也覺得應該是拿去變賣了不然哪有人把鑽戒拿去送親友的?難道她跟別人求婚?更何況台灣社會沒有女性送男性鑽戒的.........25萬應該是1克拉GIA認證D-F等級的50分以上的鑽石都還可以變現,相信他賣個十幾萬應該有只能跟樓主說下次遇到一個人,要先觀察清楚再下手灌溉喔.....AlgerChen wrote:當然要追討阿,你都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