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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要生活費

mravip wrote:
1.初任就能實領五萬...(恕刪)


可能是海關吧.

nakedMile wrote:
交往一個不到三年的女...(恕刪)


說難聽點,你這鐵飯碗長期飯票,不跟你跟誰?
建議好好的說,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做這些事
"砍掉重練"是很中肯的建議
沒有結婚前都好說
一旦結婚事情會變得更複雜
加油!!
分手吧,你養不起她的。

讓她去找一個願意每個月給生活費2萬的人吧。

話說這樣的女生好像還不少,殊不知自己把自己當成被包養的對象了,還沾沾自喜。
現實一點的計算

一次2000.....你每個月做幾次?

做個三次....你5000就飛了
只能說要嗎你就趕快跟她結婚,這樣你給錢也比較給的比較安心,要嗎就砍掉重練,不過5千兩個人過一月,會不會太誇張了?
不會給+1

但是一起花費5000真的有點少

台北一起吃個火鍋之類的大概就要500了

一個月吃10次飯其他事都不能做XD

但如果這對象是要結婚的他願意這樣我覺得OK

發這篇的心態是什麼 ?

做你女友很可憐 , 有心要走下去給她10分之1的錢還好吧

5000一個月現在連吃都有問題 , 給你要生活費就上來發版

抱怨 , 你都為家人為自已好 , 做你女友呢 , 還是兩人坐

下來好好談一談 , 要走下去要分講清楚說明白

nakedMile wrote:
交往一個不到三年的女...(恕刪)


雙方都只想到自己
砍掉重練吧

話說公務員現在還有優惠存款啊
太爽了吧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nakedMile wrote:交往一個不到三年的女友 已經失業一年了

就換一個就好了
不然就找一樣是公務員的,
後面結果時除了門當戶對,雙方家長比較不會嫌以外
生小孩的福利還比一般公司好呢
以您現任的來論
我推估她打算婚後當家庭主婦
您覺得您養的起嗎?有無生小孩的打算?
這…應該有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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