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本票有年限的..公公也是留一手..萬一兒子在一年內離婚..這張本票還有效..
只是..女方一定要和這種人結親家嗎..?感覺很差..!
選我正解 wrote:
房價總價800萬
男方父親支出200萬
房子剩餘貸款600萬共同持久共同償還
在不計算未來開銷以及房貸利率的的前提下
男女各需要償還貸款300萬
償還貸款後 男方總共支出500萬
女方支出300萬
500-300=200-100(本票)=100
離婚不但現賺100
假設日後本票遺失或毀損
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要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說是有跟沒有一樣
所以合理估算女方離婚現賺200
但我依你的看法回覆
一.錢的事
1.房子登記問題 其實很容易解決 即然男方父親要求 登記在男方名下
且房子已有增值100萬 那先估一下房子的現值後
房子只登記在男方名下 但請男方先開立 150萬的本票給女方
後續女方協助繳交貸款的過程 可要求男方每月或季再開立
女方支付貸款的本票給女方
這樣對雙方都有保障 就看男方肯不肯囉 不過我猜一定不肯
2.男生節省總比愛浪費好 即然有房貸 那還是省點好
女生可以調整一下心態
而男生保單 受益人再加上女生名字就好
二.有沒有外遇
1.有沒有外遇 精神上有 肉體上有沒有 看男生個性敢不敢囉
2.女同事的事 即然前一天有約女生了 也就是有報備了
而且男方也願意當女生的面打電話給女同事對質
這女同事應該也知道 男生要結婚了
而女生用跳軌抗議
整個過程 我只覺得女生無理取鬧及對男生的不信任感很重
三.生小孩
都結婚了 那就生吧 早生早好 不生的話 同居就好 不要結了
即然生小孩是早晚得面對的事 不如即早面對
結論
基本上 男生佔盡優勢 就看女生妥不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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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家庭這種老公該人道毀滅 打掉重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