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56011 wrote:
並不是說不用尊重女友...(恕刪)
大頭帶小頭走的人
雙方認識夠好了
才會交往
從不會有認知不同
或交惡分手後互相使壞的困擾
小頭帶大頭走的人
先督再來互相了解
試了一堆
終於瞎貓碰上死老鼠
督到一個雙方認知相同的
伴侶不同心
不時認知不同
無辜的是朋友和員工
要小心兩面做人
老是飛來橫禍
結婚就比較好?
有分手的原因也可以離婚
離不了也可以在你的飯菜裡下藥尿尿
拿你的牙刷刷馬桶
借個車 小意思啦
82456011 wrote:
並不是說不用尊重女友...(恕刪)
shoovi wrote:
呃...沒想到這麼多...(恕刪)

killleo2001 wrote:
什麼?他不讓妳插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