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isliu wrote:
之前在本版發了一封『...(恕刪)
只要想想....能不能夠忍受再一次劈腿的風險,如果可以,我覺得不妨好好考量一下復合的可能性~
不過我想正常一點的男人應該沒辦法,這跟強姦犯一樣,再犯率不到100%但已經高的嚇人~
一切端看你對風險可忍受到何種程度罷了~
denisliu wrote:
(唬他徵信社有拍到其他的照片),他說有照片嗎?我回答當然有,
只是要另外花錢買,結果她說出令我意外的理由,她說她只是有樣學樣,說我常常應酬到天亮,
不是在酒店就是出國出差(我因為從事工程生意,時常去酒店偶而會出國驗收工程,
我承認偶而會框小姐出場,但絕對性靈分離;後記:應該會被女性鄉民砲這點,哈),
想讓我感受她的感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