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香港法律如何台灣之前有個新聞 一位老母親將房子先登記給兒子 但媽媽繼續住這房子結果房子後來被兒子賣掉 媽媽告到法院 最後法院還是判房子還給媽媽我覺得這官司 你勝算很大 只要你提得出你的付款證明金錢往來台灣就算訂了婚 收了聘金 但最後婚沒結成 都能要求返還聘金了我不相信你這官司會贏不了看能不能告個詐欺(公務員最怕惹這種官司了) 記得得強調你當初將房子予以登記一半給她 是因為你認為兩人要結婚 (詳細對你有利說詞你就再問律師)我真的覺得不管男人女人,尤其在婚前絕對不要傻傻地付錢買別人的房子。我有位女性朋友 與她交往十年的男友在婚前剛買了個房子,.頭款是用兩人這十年一起存下的積蓄買的(大約男方3/5、女方2/5),女方自認彼此感情長久穩定,為了稅制的優惠,竟將房子只登記在男友一人名下,結果婚後一年,男方外遇,竟以房子為要脅,強迫女方簽字離婚。我這位朋友還算幸運的,雖然老公沒了,但保住了財產。
樓主,我敎你一招,把這個女生約出來,或者用電話錄音的方式,你就假裝在電話中跟她吵:為什麼當初你頭期只出5萬,也沒幫忙繳過房貸,為什麼我賣房子的錢要跟你一半。用這種方法把你們講話的過程錄下來,最好讓女方承認她沒付過房貸,這段錄音可用作將來打民事官司用。當然如果你有認識黑道的人,可以請人去她父母家找人出來談判,最好把這種事情鬧到他家人親戚鄰居皆知,這種女人最怕這種會牽扯到家人的事情,而且通常這樣請人"喬事"費用,絕對會比你賣房子還要給她一半來的划算,要讓她知道,你沒這麼好欺負。
Ago_go_go wrote:樓主,我敎你一招,把...(恕刪) 樓主這種人就已經很軟了哪敢這樣做軟者只有被欺的分這社會就這麼現實..自己都硬不了..只能被淘汰..然後自怨自哀而已強與弱.精與蠢.沒有這兩方面的人哪來的平衡樓主自己要在弱的那方..誰都幫不了他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恨在他不夠聰明自己不反撲..自己怨自己..哪有啥搞頭動物都還知道要反咬一口我這激將法夠嘛??
Ago_go_go wrote:樓主,我敎你一招,把這個女生約出來,或者用電話錄音的方式,你就假裝在電話中跟她吵:為什麼當初你頭期只出5萬,也沒幫忙繳過房貸,為什麼我賣房子的錢要跟你一半。...(恕刪) 這個我有問過律師,沒經過對方同意而錄音,基本上算是違法行為,而且也不能當作證供至於銀行來往帳目,其實我都沒丟。所以也不用錄音來證明================================================================================凡人無忌台北 wrote:睡那麼久了房子也有...(恕刪) 她現在要的不是一百萬, 而是要一半房子的價格....jefftaker wrote:樓主這種人就已經很軟...(恕刪) 你說的對, 就是當時我一時心軟, 才弄得現在如此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