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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更新)[文長]沒結婚真的不要有金錢來往, 我就是一個失敗例子


Elvis.h wrote:
前言:1.以下事情不...(恕刪)


小頭控制大頭
下場本來就是這樣

沒結婚之前,山盟海誓都是刪矇駭逝

睡那麼久了
房子也有漲價
真的有那麼虧嗎
拿去轉貸
100萬給他
你還是有賺啦
寬心
台灣的法律是假如證明出資的人都是開版者
是有機會認定當初登記女友的名字只是掛名
沒結婚就登記名字?
這真的是最大的錯誤!

婚前小打小鬧OK, 但是房子這種事情不能開玩笑
金額太大了
每天找人帶白布條及冥紙
去她上班的地方及她家鬧.
看誰比較狠~

不知道香港法律如何
台灣之前有個新聞 一位老母親將房子先登記給兒子 但媽媽繼續住這房子
結果房子後來被兒子賣掉 媽媽告到法院 最後法院還是判房子還給媽媽

我覺得這官司 你勝算很大 只要你提得出你的付款證明金錢往來

台灣就算訂了婚 收了聘金 但最後婚沒結成 都能要求返還聘金了
我不相信你這官司會贏不了
看能不能告個詐欺(公務員最怕惹這種官司了) 記得得強調你當初將房子予以登記一半給她 是因為你認為兩人要結婚 (詳細對你有利說詞你就再問律師)



我真的覺得不管男人女人,尤其在婚前絕對不要傻傻地付錢買別人的房子。
我有位女性朋友 與她交往十年的男友在婚前剛買了個房子,.頭款是用兩人這十年一起存下的積蓄買的(大約男方3/5、女方2/5),女方自認彼此感情長久穩定,為了稅制的優惠,竟將房子只登記在男友一人名下,結果婚後一年,男方外遇,竟以房子為要脅,強迫女方簽字離婚。我這位朋友還算幸運的,雖然老公沒了,但保住了財產。
樓主,我敎你一招,把這個女生約出來,或者用電話錄音的方式,你就假裝在電話中跟她吵:為什麼當初你頭期只出5萬,也沒幫忙繳過房貸,為什麼我賣房子的錢要跟你一半。

用這種方法把你們講話的過程錄下來,最好讓女方承認她沒付過房貸,這段錄音可用作將來打民事官司用。

當然如果你有認識黑道的人,可以請人去她父母家找人出來談判,最好把這種事情鬧到他家人親戚鄰居皆知,這種女人最怕這種會牽扯到家人的事情,而且通常這樣請人"喬事"費用,絕對會比你賣房子還要給她一半來的划算,要讓她知道,你沒這麼好欺負。
Ago_go_go wrote:
樓主,我敎你一招,把...(恕刪)

樓主這種人就已經很軟了
哪敢這樣做
軟者只有被欺的分
這社會就這麼現實..自己都硬不了..只能被淘汰..然後自怨自哀而已
強與弱.精與蠢.沒有這兩方面的人哪來的平衡
樓主自己要在弱的那方..誰都幫不了他
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恨在他不夠聰明
自己不反撲..自己怨自己..哪有啥搞頭
動物都還知道要反咬一口
我這激將法夠嘛??

Ago_go_go wrote:
樓主,我敎你一招,把這個女生約出來,或者用電話錄音的方式,你就假裝在電話中跟她吵:為什麼當初你頭期只出5萬,也沒幫忙繳過房貸,為什麼我賣房子的錢要跟你一半。...(恕刪)


這個我有問過律師,沒經過對方同意而錄音,基本上算是違法行為,而且也不能當作證供
至於銀行來往帳目,其實我都沒丟。所以也不用錄音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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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無忌台北 wrote:
睡那麼久了
房子也有...(恕刪)

她現在要的不是一百萬, 而是要一半房子的價格....


jefftaker wrote:
樓主這種人就已經很軟...(恕刪)

你說的對, 就是當時我一時心軟, 才弄得現在如此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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