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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遺產會有公平的嗎? 法律跟道德倫理要怎麼公平?(0911再度更新)


dgg wrote:
「再依應繼分分配樓主...(恕刪)


不好意思 謝謝指正

原「再依應繼分分配樓主婦金之遺產。」

應該是「再依應繼分分配樓主父親之遺產。」

錯字造成困擾請多多包涵

我看了樓主最新的更新,我心裡很難過
兄妹為了錢撕破臉,要老母來決定或是選邊站
不知道那到底是多少錢要這樣
我不是說樓主爭取自己的權益不對..
但是樓主如果怎麼都念在老母在堂的份上,就不會把場面搞得這麼難看
凡事請以還健在的母親為念
VICINIPPP wrote:
我妹妹認為哥哥想獨吞所有的權狀想獨吞所有的權狀並之前兄妹的相處也不太融洽.她的態度法律上有什麼她就會分,...(恕刪)


想請問樓主真有這麼想嗎? 除了令慈的部分,想獨占所有的權狀?

更想請問樓主有跟令慈討論過這個問題、了解令慈的想法嗎? 錢是令尊那一代賺的,錢的事、想留給後輩多少該由他們那一代而不是由樓主您來決定的吧?

奉養父母是應該的,不是拿來做為因為有奉養父母、尊敬祖先所以您才應該是兒孫輩中父親財產的繼承人,如果令尊生前都沒意見、令慈現在也沒表態(或者您根本也沒跟她商量),那孝順二字就不是發自內心、只是做了一些事、給了一些錢來換取父執輩的財產罷了。

VICINIPPP wrote:
補充一下,媽媽之後會搬來跟哥哥一起住,我是叫她過完年就退休,我就孝養她順便幫我顧小孩,我的小孩還小目前只有6個月,有個長輩在顧會比較安心.
我妹的狀況是兩個小孩都10~11歲,他們全家搬去舊家住也不會給媽媽生活費,...(恕刪)


孝養母親就是要令慈退休好幫你照顧六個月大的小孩??? 請問您給令慈的是奉養費還是保母費啊? 白天的保母費一個月也要2w3以上,請問樓主奉養的數字有超過嗎? 如果沒有,那只能說是把母親當成是廉價的保母;如果有超過,請問是超過多少?

整篇看完只覺得樓主想的都是自己,就算樓主您的妹妹沒幫忙奉養您雙親、您也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對了,如果令兄說他是長子、將來祖先牌位是要由他來祭拜、而且令慈要搬去跟他住,所以令尊財產理應由他來繼承、要你放棄再補償你一小筆現金(包括您裝潢的錢),樓主願意接受嗎?
樓主你的祖先不會計較你妹拜不拜
或許也不會計較你妹分財產
但絕對會不爽你叫你妹把祂們帶去夫家拜
你過分的很離譜
不管什麼理由
都是萬萬不可
這是對祖先最基本尊重
你要祖先去你妹夫家置於何地
就只為你能堵住你妹的嘴
你有拜祖先又如何
有對祖先有一點尊重嗎

鄉間小路 ~ wrote:
樓主要妹妹抛棄繼成權===== 也是想要以後自己一個人繼成房子和南部的土地

妹妹不要抛棄繼成權======= 他覺得自己是在法律下有繼成的權利

她也想要多一份保障

各自有各自的立場


樓主的算盤打得響,當然滿嘴都是傳統,傳統,傳統

他妹的算數也不差,所以一切都照法律,法律,法律


看起來兄妹也沒甚情義了,傳統 vs 法律?
VICINIPPP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幫忙,目前我也是一頭霧水,之前我就有提議先全部給媽媽,我的跟妹妹就都放棄,她一開始也說好,可是後來請她去辦文件確遲遲不去辦,後來又說不想放棄了,整個家庭牽戶籍到我們舊家,連小朋友也一起轉校並強調媽要孝順媽媽,還執意說是媽媽要她回來的,更可惡的事連我舊家我的房間也要佔,之後我說別睡在我的房間,她們一家四個人就全部住在另一間(3坪大小的空間),我真的不知道我妹在演那一部連續劇,自己有房子不住,全家牽戶籍回舊家.還屈忍在一個這麼小的房間.

後來我真的很不爽,我也說整個全家的家具家電裝潢都我出錢買,我一回舊家就對我態度很不好,聊天聊不到10句都開始吵架.我後來氣到把他們全家趕出去,她就說我憑什麼趕他們走,是媽媽要他們留下來,但我問媽媽她說就還好,沒有要他們一定要搬回來住.最後,我妹全家再度簽戶籍回他們的家,小朋友在轉學一次.

問題:
1.我妹妹到底在想什麼?
2.請問各位大大,你們有姐姐妹妹嫁出門,爸爸過世後就全家搬回來的狀況嗎?
3.我說如果妳不要繼承家裡的東西,我就先給妳住,但是如果妳一直強調法律,我也會把條件開出來,就是我一開文說的那四個條件.這樣的說法是否何情何理?


你花的錢要你妹負擔,這很合理啦

但是你把你祖先牌位要拿給你妹? 那你可是在做對不起祖先的事喔

我勸你還是把拜祖先跟分財產兩件事別混在一起才好

你妹在想甚麼很清楚吧

財產全給你媽,到最後你媽把錢全給你,那你妹還剩甚麼?

她原本就有權保留她的部份,這不是你跟你媽的"施捨",

她要孝順媽,當然跟你一樣的想法,省得拿了遺產卻被你罵不孝還要爭產,不是嗎?

舊家也不是你的,裝簧費用你可以要他們分擔,但不能因為你出了家具錢,房子就變成了你的

這道理應該不難懂

其實很清楚的情況,你妹就是要保住她在法律上應該有的那一份

你呢,就巴著要她棄權分不到她那一份,問題是你們都撕破臉了,你還這麼去妄想?

所以問題就產生了...你有必要這樣嗎? 你妹那一份你真的很想要拿到嗎?

你若擺明就跟你妹講清楚,不會貪她那一份,她會緊張地全家搬回來嗎?
其實我認為樓主作得沒錯,

正常來說,遺產本來就該由男生繼承,

現代人講求男女平等,女生可依法分得遺產,繼然這樣,那麼也請女生一起來祭拜祖先,

總不能只想佔盡便宜,娘家祭拜祖先的事都不管……,

所以我認為樓主處理的很好,嫁出去的女兒若想分遺產那就要分祀祖先,

這樣才公平,



以我們家族的經驗,

通常都會請嫁出去的女兒簽拋棄遺產繼承權狀,

而她們也都無異議,畢竟這是傳統,

若你想要公平繼承,那就一起分祀公媽,就這麼簡單。
每個人都這麼愛傳統?
那不如婚喪喜慶 養家活口通通都按傳統來阿
只有自己拿好處實才會想到傳統

經典範例:
我是女生傳統上要禮讓我喔啾咪

zxctw wrote:
樓主你的祖先不會計較...(恕刪)


拜祖先?
意義為何?

拜到哪一輩?
小孩有的在國外
祖父在南部
曾祖父北部忠烈祠
曾曾祖父在對岸
曾曾曾祖父在對岸的山上

唉灬要是我自己的骨灰
就帶到101撒下來
看台北市房價會不會因跌一些

moore912124 wrote:
其實我認為樓主作得沒錯,正常來說,遺產本來就該由男生繼承,
現代人講求男女平等,女生可依法分得遺產,繼然這樣,那麼也請女生一起來祭拜祖先,
總不能只想佔盡便宜,娘家祭拜祖先的事都不管……,
所以我認為樓主處理的很好,嫁出去的女兒若想分遺產那就要分祀祖先,這樣才公平

民法裡面的子女均有繼承權是民國初年就有的,不是現在才有的噢!
以家族名義,要求女兒回家簽下放棄繼承,其實是違反法律的!

不知版主有無聽過"長孫財"?
就是將遺產多分一份出來,轉們拿來當作祭拜祖先之用
假設,有100萬,有4個孩子,但分成5分,其中一份名義上給長孫,作為家族祭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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