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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三年妳這樣踩我 打我臉(再次更新05 28)

不要娶了吧!公務人員不怕找不到另一半吧!
跟她爸說不娶了•••搞不好換她們緊張了!
嫁公務員還這麼挑,眼睛長在天上,板大你要說謝謝在連絡,下一個會更好
chinack0211 wrote:
贈與有兩種...
一種「單純贈與」;另一種「目的性贈與」
單純贈與要討回來,敗訴的不盛枚舉...
目的性贈與,只要能舉證「期約的目的並未完成」,有勝訴的案例....
所以要贈與,還是得有目的才好.....

目的性贈與還會輸在舉證不足
如果女方硬凹再加上自己當時沒備好證明的話...
正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所以用女方名字買房還是等結婚登記後再說

路跑一哥 wrote:
樓主,本王昨天睡覺時...(恕刪)

在一起3年 早去過很多次了 她爸媽也滿喜歡我的
所以這次也出呼我意外 其實她們家很會算 怎麼算都要最贏
不過也如同我朋有所說 千算萬算 妳算個屁股 不要最大
路跑一哥 wrote:
樓主,本王昨天睡覺時...(恕刪)

路跑一哥 wrote:
樓主,本王昨天睡覺時...(恕刪)
老婆娶來是幫你持家,不是幫你敗家
幸好結婚前樓主已看出女方的面目
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不要踩我 wrote:
小弟一次發文 悶了好...(恕刪)


哇~~
版主
如果你腦袋夠清楚
應該知道這是割地賠款的條件吧
感覺他家人只是想藉著你娶她女兒
來搜括你家的資源
男女朋友或夫妻相處
很多事情可以彼此容忍
但是金錢價值觀差異過大
鐵定會讓彼此的關係加速崩毀
如果您的描述為真
那你不僅跟你女友金錢價值觀差異過大
你根本是跟你女友整個家庭的金錢價值觀差異過大
恩...1打4
婚後祝你好運
基本上如果談判出這種條件
就只有直接分手一途
沒啥好說的
我猜女友身上應該有你很喜歡的東西或特質吧
例如身材或臉蛋之類的

不要踩我 wrote:
在一起3年 早去過很多次了 她爸媽也滿喜歡我的
所以這次也出呼我意外 其實她們家很會算 怎麼算都要最贏
不過也如同我朋有所說 千算萬算 妳算個屁股 不要最大

如果不是故意讓你知難而退的話,那看來就是價值觀差異的問題了,反正無法接受就快放手吧,這種條件如果是本王,本王肯定不當冤大頭的...哇哈哈
此等的喪權辱國的條件如果你還能答應 以後要再被打臉不怕沒機會
再找一個以這種還優的多的是
恭喜樓主重獲新生
我忍不住想
你的"前"女友不知道是不是很後悔,在家搥胸頓足
是她高估了她在你心裡的地位
我怕她每天都在怨她全家吧..
果然是不要的最大
都沒在怕的
好誇張!
連我這個女子,也不會想娶她耶

我這裡是
房子登記我先生的
但我們薪水各拿一半付房貸
沒計較成那樣耶

現在就這樣
婚後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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