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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好好反省


meimei1114 wrote:
新手第一次發文我28...(恕刪)

原來唸到博士也沒有比較強,基本的人與人的應對進退學分不及格
樓主男友撐了五年也算是厲害了
看開點吧,樓主
外面的世界很漂亮的,前男友放生妳,是正確的
真是幼稚!還要罰不能打球一個月

分了也好

meimei1114 wrote:
但是我是希望他更在乎我,能把我當第一, 我知道五年來他對我呵護照顧至極, 但我希望他能多以我為中心.
..(恕刪)


1' 這樣的男人不多了
2 就文章看來,他把妳把放在第一位。確認無誤。
3 你要的其實不是一個伴侶,而是一個奴隸。


結論。 讓他走吧。

如果你想法不改,他跟你在一起會很痛苦。而分手也只是早晚問題。不如就此了結
他真的累了 這種感覺妳無法體會的
把自己立場換一下 他沒事跟妳吵一次 妳能撐多久
看完就知道你心智非常的不成熟,相愛是要怎麼尊重對方幫忙對方

不是要妳要求什麼他都要完全做到才叫愛

妳是不是看台灣的一些沒營養的談話性節目看多了!!!!!!!

還罰不能打球一個月超幼秩,這是他的正當休閒活動,不然你要他幹嘛

連唯一的舒解壓力的活動你都要剝奪,那如果他罰妳一個月都不能上網看電視妳要嘛

多看一些書吧!!!!!!!!
很久沒在01回文了

看完此篇後 忍不住上來回一下

同樣身為女生,我卻非常同情妳的男友~
妳男友對你真夠有耐心的了,可惜你不懂得惜福
幸好他終於醒了
我祝他日後能找到讓他開心幸福的女生


法定年齡28,心智年齡卻不足18。

要換成我,大概也會哭著請妳放過我吧。
本人懷疑本篇文章是男方發的文,其目的可能是想藉鄉民的嘴來告訴女方:妳看妳是不是很過份,分手都是妳的問題!!
我覺得樓主是正妹,不然男人不能撐到五年的啦


妳公主病最好改一改,我支持妳男友
站在妳男友立場:不適合的早該分開,勉強不會有幸福!

站在自己立場:Good job! Real man!

站在所有男人立場:夭壽喔~~怎麼把這極品放生啦……><
B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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