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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劈腿」的綜合分析(6/3修訂)

是葯三分毒,如果你身體健康


謝謝你,我不會做那種事的,畢竟自己也曾受過那種傷 :)

我覺得劈腿的成因錯蹤複雜,會那樣做的人,已經不理性了,但我不想說那是感性的人,就像您說的一樣,這無法用道理來解讀。

如果從劈腿者的角度來思考,答案似乎又會不一樣。
a moment wrote:
01感情版上來來回回...(恕刪)


部分正確 其角度還可以更廣


劈腿的主因 不會建立在對方的好與不好
只在於自己經不經的起誘惑而已
有洋蔥

這篇文有洋蔥

不過不是感動的洋蔥
是句句現實的洋蔥

(到底是在說什麼?)
最近很不幸遇到這類事

非常突然的被在一起一年多的男朋友找一件小事吵,
然後說沒共識不如分手
之前交往幾乎是沒吵過大架
結果第一次就被甩。。

因為對方態度實在太太太堅決,
而且一副好像我作了甚麼天大錯事那種態度對我
而且吵架提分手的當天就一副我再也不想見到妳的樣子

使我不得不起疑心

後來找到證據
根本是早劈腿幾個月了
對方還是我們常出去玩的朋友
(這女的還裝好姐妹平常很討好我)


回想之前以為穩定交往的平淡情節
根本可能是他刻意冷淡,想看我會不會自己提分手

整個很晴天霹靂

我不知道為甚麼有這麼狠毒的男女
可以一邊跟我維持本來的關係
一邊背著我偷來暗去

我是蠻像版主說的 很照顧包容他

可是在一起不就是要盡可能的付出嗎

我卻因為完全的信任而失去



分手剛一個月
他還真的就如同消失世界一樣的沒再出現或聯絡
不是我想挽回

是天天見面生活的人
怎有辦法作到這麼絕情的程度
很心寒

以前都是我跟人家提分手
可是都還是朋友

這次被狠甩
傷害我的人態度還這樣狠
真的讓我嘆為觀止


我看了不少心理醫生鄧惠文的節目
嘗試找線索來解釋對方這樣的行為(不然真的有點過不去)

好像是說劈腿者如果不快把問題過錯丟給被劈腿者
他們就沒辦法原諒自己(內心還是會自責)

可是我超倒霉的啊
被劈的是我
被斷絕聯絡被遺棄的也是我

以後可能會有對人都會抱持懷疑的後遺症

都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去看醫師了


我好好一個人
都快被這兩個沒道德感沒情沒義的人搞瘋了






a moment wrote:
01感情版上來來回回...(恕刪)
☆我愛01☆
我大學下課跑去(前)男友的重考班等他吃飯~不小心瞥到他看某個同班女同學的眼神..

我哭過~跟他提分手.他大喊冤枉..可是我都已經知道了他的變心.無法裝作不知道..

愛情中出現第三人~總是要分的~不要走到欺騙那一步~日後大家才能是朋友

但..狠狠報復一下是一定要的..怨天尤人和改變自己..我喜歡同時進行~
caramel wrote:
可是在一起不就是要盡可能的付出嗎...(恕刪)



我覺得作為被劈腿者,你還是很幸運的,因為對方很決絕地斷了你的念頭。看似現在痛苦,但他沒有讓你浪費時間,我覺得這一點上,他倒是讓我挺讚賞的。

難道你想讓他跟你不清不楚三五年後再和你分手?那時候你還能找到合適的男人?

儘管我話說得不夠好聽,但是你們這種情況,分手是必然的,你的痛苦也是一定會經歷的,但是你願意在年輕時還有機會重新選擇時遭遇痛苦,還是願意在這個世界上單身男人都比你年輕時遭遇痛苦?

在一起時要盡可能地付出,那也要看對方是誰,對不對?農夫和蛇的故事,東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千百年來中外都講過了。
謝謝回應

不過他提分手 是對方持續施壓的決定
在這之前已經劈一段時間了



a moment wrote:
我覺得作為被劈腿者,...(恕刪)

caramel wrote:
不過他提分手 是對方持續施壓的決定
在這之前已經劈一段時間了...(恕刪)


這時候追究原因已經不重要。這個人已經順利地成為過客,這比一切都重要。
caramel wrote:
最近很不幸遇到這類事...(恕刪)


看到這位大大的回覆你的遭遇真的和我好像......
但我更久是在一起9年,都到談結婚的階段了
也是突然一通電話就要和我分手,一整個讓我措手不及
說起來還真丟臉我還生平第一次在女生面前崩潰痛哭到不行,
不論我說什麼,做什麼,她還是一樣堅決說要完成他的夢想過她要的生活
我知道我說不動她了只好忍痛讓她去成全她的夢想答應了分手。
這段期間我為了不讓自已一直去回憶也都儘量不和她連絡了,
誰知才過不到半年,朋友看不下去了,告訴我說她居然懷孕要結婚了,而且還是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
我才知道原來當初大家都說有第三者是真的,只有我自已傻傻的相信著她完成夢想的鬼話
這些日子我也很痛苦的問過自已,怎麼有人可以這麼狠心,連這麼長久的感情都可以當垃圾一樣丟棄...
怎麼有辦法去傷害一個愛他9年的人。
最後我終於知道了,原來不愛了什麼感情的牽拌都不過是過眼雲煙而已對劈腿者來說就是個垃圾....
我覺悟了,我失去了她但我還有自已的自尊不能失去,
我只能讓自已過的更好來忘記她,雖然現在還是沒完全走出來
所以看了樓主這篇文和妳的故事真的讓我感觸好多,人真的要失去過才會變的更堅強阿。


藍色行星 wrote:
但我更久是在一起9年,都到談結婚的階段了..(恕刪)


戀愛超過兩年還沒結婚,大都凶多吉少。除非雙方是從小在一起的,保險係數會大一些。

所以後面的讀者,特別是女生,如果戀愛超過兩年,年齡超過25歲,就不該再對對方抱有太大期望了,要娶你早娶了。

西方心理學研究結果,婚後四年是離婚高峰期,因為激情已經過去,這還是在有一紙婚書約束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這個約束,大家認為激情能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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