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什麼爭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不就得了嗎笨蛋 wrote:想了一整夜,我打算好好跟女性友人溝通,請她把小孩拿掉,希望她能夠聽我的勸說,如果她不聽,只好使出非常手段逼她......,但願不要用到這招。感謝各位的建議! 忘了幫你護貝了免得被湮滅證據掰謝 已改
你的未婚妻 沒有什麼法律上的權利 對您或她 做什麼只有一個 是你的私生子 有權利要求您扶養 或 將來分遺產簡單的事 不要搞到這麼複雜我要是你現在還沒結婚就告訴未婚妻 這件事 她如果不能接受 當然就不能結婚不要有隱瞞或強迫還沒有結婚 大家都冷靜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