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哇哦~~最卑賤不過感情,最涼不過是人心,其實我個人覺的~~最笨不過你的腦袋...
選錯感情認錯人~~所以是你腦袋的問題~
欠卡債欠到被扣薪?這男人沒自制力又沒承擔責任的肩
為啥你捉到他偷吃~~卻又答應他的求婚我實在想也想不懂?
結了婚就不會偷吃?還是結了婚你就可以告另一個?
都搞這麼嚴重了你還在"想"離婚放生?我實在很好奇妳的忍耐極限在那裡?
證據收好~不然小心離婚他反坑妳一半財產~~到時就叫人財兩失了~~
ps死都不去考駕照,要不要找個警界的查下,是終身吊銷還是通緝犯什麼的不敢去考?
再同意都不為過!!!!!!!!!!!!!!!!!!!!
不過
知錯能改====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