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吧,錢真的要不回來就算了
但至少要阻止對方把債務留給你或事後跟你要錢的事發生
希望你能夠把對他們的恨意用在事業上,東山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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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版大你送的東西
要想對方沒有貪財的念頭真的很難
包包.鑽石.生活家電.連汽車都會送人了
怎麼可能不知道對方就是自私的人呢?
現今搞的這樣,不能說對方一定有問題
而是版大之前可能真的被愛情遮住了
現今發現也不見得不好
早日再找尋下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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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23t wrote:
跟"前妻"認識兩年九...(恕刪)
樓主在新竹耶....
錢財露白太快=>引來太多財狼
賺多少花多少=>沒存款保身
忘了誰說過:你賺的一塊錢不是錢,你存的一塊錢才是錢..
我只能說以前爸媽可能沒有教你這些道理..
你現在要煩腦的是岳父手上的那張借據...200萬
你還是要還的....不知道該怎幫你...
怎會傻傻的喊簽就簽?你幾歲阿?
離婚有個剩餘財產分配的主張
二年九個月中的所有的存款都是兩人除二
除非老婆都是提領現款,否則轉帳也是追的到..
追朔期是離婚前三年
土城加藤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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